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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邪在陰陽之氣分也。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者。在皮肉相交之間。

仍在皮之絕處。未入於分肉也。蓋言三陰三陽之氣。營運於皮表。以應天之六氣。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年之所加者。六氣之加臨。氣之盛衰者。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也。運有太少。氣有盛衰。則人之虛實。所由起矣。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納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

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痺。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痺。此脾之應也。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納之至骨。以取骨痺。此腎之應也。

此言五臟之氣。外合於皮脈、肉筋骨。五臟主中。故取之外合而應於五髒也。夫血者。神氣也。

故五臟之神機。營運於血脈。以應五運之化。五臟之氣。外合於皮肉筋骨。以應天之四時。玉師曰。

九宜九變。應地之九野九州。人之九髒九竅。十二節應十二月。三刺應三陰三陽。五刺應五行五時。

針道配天地人。而人合天地者也。

卷一

本神第八

屬性: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於淫 。離髒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至。長生久視。

此言人之德氣。受天地之德氣所生。以生精氣魂魄志意智慮。故智者能全此神智。以順天地之性。而得養生之道焉。德者所得乎天。虛靈不昧。具眾理應萬事者也。目之視。耳之聽。鼻之臭。口之味。手之舞。足之蹈。在地所生之形氣也。幹知大始。坤作成物。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決氣篇曰。常先身生是謂精。蓋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所生之來謂之精。平人絕谷篇曰。神者。水谷之精氣也。

蓋本於先天所生之精。後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兩精相搏謂之神。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精。

肝為陽髒而藏魂。肺為陰髒而藏魄。故魂隨神而往來。魄並精而出入。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心有所憶者意也。意之所存者志也。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慮有所處者智也。此皆心神之運用。故智者順承天地之性。而得養生之道也。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

此承上文而言思慮志意。皆心之所生。是以思慮喜怒悲憂恐懼。皆傷其心臟之神氣。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 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

此分論七情傷五臟之神志。思慮。脾之情也。如心因怵惕思慮。則傷心藏之神。神傷則不能主持。而恐懼自失矣。脾主土而主肌肉。肺主氣而主皮毛。肉之膏肥曰 。色者。氣之華也。 肉者。

地所成之形也。毛色者。天所生之氣也。破 脫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