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悴色夭。天地所生之命絕矣。死於冬者。五行之氣。死於四時之勝克也。開之曰。心思慮傷神者。脾志並於心也。餘髒同。
脾憂愁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 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 音悶)
憂愁。肺之情也。如脾因憂愁不解。則傷脾臟之意。意傷則 亂而四肢不舉。蓋意乃心之所生。
而脾主四肢也。
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
死於秋。
悲哀。肺之情也。如肝因悲哀動中。則傷肝臟所藏之魂。魂傷則狂忘不精。蓋肝者將軍之官。
謀慮出焉。肝志傷。則不能處事精詳矣。膽為中正之官。決斷出焉。髒氣傷。則腑志亦不正而無決斷矣。肝主筋而脈絡陰器。陰縮筋攣。脅骨不舉。情志傷而及於形也。玉師曰。膽附於肝。臟腑相通。惟肝膽最為親切。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
喜樂。心之情也。如肺因喜樂無極。則傷肺臟之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發。蓋喜樂無極。則神亦憚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
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
怒者。肝之情也。如腎盛怒不止。則傷腎臟之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
神志皆傷也。腰者腎之府。故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夫脾志並於心。肺志並於脾。肝志並於腎。乃子氣並於母也。肺志並於肝。心志並於肺。受所不勝之相乘也。平脈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
名曰縱。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蓋母乘子者順。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順。相剋者逆。逆則傷矣。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 痿厥。精時自下。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故用針者。察觀病患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忘。得失之意。
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恐傷腎。故恐懼不解。則傷腎臟之精。腎主骨。故精傷則骨 痿厥。精時自下者。髒氣傷而不能藏也。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志。上節論傷腎臟之志。此論傷腎臟之精。蓋魂魄智意。本於心腎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慮者則傷神。末言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神生於精。而精歸於神也。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五臟主藏水谷之精者也。神氣生於精。故五臟之精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神氣絕而死矣。是故用針者。
察觀病患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矣。故當順天之性。
以調養其精氣神焉。玉師曰。恐懼不解則傷精。先天之精也。五臟主藏精者。後天水谷之精也。神氣皆生於精。故曰陰虛則無氣。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榮。榮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此言五臟之氣。各有虛有實。而見證之不同也。五臟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傷。
則有五志之病。如髒氣不平。則見髒氣之證。故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也。肝者將軍之官。故氣虛則恐。氣實則怒。脾主四肢。故虛則四肢不用。土灌四髒。是以五臟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實則腹脹。經溲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