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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講:約翰福音(二)

記載彼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意義重大——那個人,想了解人性就要看這個人,彼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

《約翰福音》也清楚呈現出耶穌的禱告生活,我們知道耶穌會禱告,由此可見祂深具人性,祂必須要禱告,祂所說所做的一切,都必須倚靠祂的天父,祂深具人性,以致於不得不禱告。《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許多動人的禱詞,像《約翰福音》十七章,祂禱告求合為一體。

但是《約翰福音》的主要重點是在耶穌的神性,雖然他也強調耶穌具備完全的人性。耶穌的神性漸漸遭到抹煞,先認為耶穌不具備完全的神性,再認為耶穌只具備一點神性,而且每下愈況,結果是有一種看法把耶穌視為受造物、而非創造者,這是耶和華見證人所信的。他們相信耶穌是上帝最先創造的活物,但是如果把耶穌視為受造物、而非創造者的話,這種想法就是扭曲真理,因為耶穌是創造者,這我們稍後再談。

約翰如何證明耶穌有完全的神性呢?答案就是“七”這個神奇數字,七在希伯來的思想中是個完美的數字,七是希伯來的完美數字,我們不會覺得七是完美的數字,但這是希伯來的想法,而且可以說是聖經上最重要的數字,只要比七小,就不完美,像是666就不完美,你們可以明白嗎?但是777就很完美,我們有777,這裡有三個完美的證據,可以證明耶穌確實是神。

第一,有七個見證人,《約翰福音》中有七個人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他們是施洗約翰、拿但業、耶穌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彼得、馬大,你知不知道,馬大是第一個對耶穌說“你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的女人,彼得是第一個發此語的男人,但是馬大是第一個女人,她不只擅長作菜,而且她也有屬靈分辯的能力;再來是多馬,最後一個是耶穌心愛的門徒約翰。七個見證人,猶太律法只要求兩三個證人,但是這裡有七個見證人,有完美數目的見證人來見證耶穌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見證”這個詞很重要,“見證”這個詞,在約翰福音中用了50次之多,見證,見證,見證……,他的意思是說,這個真理有人證可以證明。

約翰謹慎地挑選出七件神蹟來記載,耶穌行過那麼多的神蹟,可是他只挑選了其中七件,你會問為什麼他只挑這幾件呢?因為耶穌行的這幾件神蹟最不可思議,這幾件不可思議的神蹟是上帝特有的作為。其實趕鬼這種事在古代十分常見,連法利賽人他們都會,這並不是上帝特有的作為,所以《約翰福音》並沒有提到趕鬼,他記載的是水變成酒的神蹟,這種神蹟有哪個江湖術士行得出來?對嗎?這是上帝特有的神蹟,對嗎?只有上帝行得出來。至於醫治的神蹟,約翰只提到大臣的兒子,因為這是耶穌唯一的一次相隔幾哩外就醫治病人的,祂沒有按手在病人身上、讓電流從指尖透過,或是其它方法,耶穌遠在好幾哩外就醫治了大臣的兒子,祂不用見到病人,只需要說“醫治”這兩個字就可以了,大臣回家後,發現兒子痊癒了,於是他問是什麼時候痊癒的,然後發現正是耶穌開口醫治的時候,這個神蹟是上帝特有的作為,遠距離的神蹟,下一件神蹟是瘸腿38年的人得醫治,這可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下一個神蹟是餵飽五千人,在四卷福音書中都記載有這個神蹟,這個神蹟實在很驚人,叫人意想不到,把五餅二魚放在手中就能變出更多來,那是上帝特有的神蹟,這可不是江湖術士的把戲。下一個神蹟是在水中行走,再接下來的一個神蹟是醫治生來就瞎眼的人,這個瞎眼的人,並不是後天的情況,而是天生的,他的眼睛從生下來就已經瞎了。最後一件神蹟是拉撒路復活,他不像拿因寡婦的兒子是當天才死的,或像睚魯的女兒才剛斷氣不久,拉撒路已經埋在墓中四天。約翰想說的是,你若能看出這些事的含意,這些事顯明瞭什麼?顯明耶穌的神性。尼哥底母對耶穌說:若沒有上帝同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