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這種屬靈體驗意味著:今天,關於世界和自我的最深刻信念,我與其他基督徒的想法是根本一致的。我愛自己的親人,我愛我的近鄰和我所在社群的其他成員,但我們對現實的最深刻反應和信念卻是格格不入的。簡而言之,這意味著,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黑人或白人。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歐裔或拉丁裔或亞裔美國人。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提姆,或史密斯,或瓊斯。
這並不意味著如果我是亞裔,我成了基督徒就不再是亞裔,變成了其他什麼人。如果我信耶穌的時候是亞裔,我就變成亞裔基督徒,而不是拉丁裔基督徒。我的首要信仰是我和一切基督徒所共有的信仰,但我與本文化許多人有許多共同的思維習慣和情感習慣。這些文化習慣仍然是重要的,關鍵的。聖經強烈督促我們愛家人,關心鄰居,不論他們的信仰是什麼。然而,福音最終創造了一條堅固的紐帶,讓我們與教會里的其他基督徒組成一個基督徒大家庭(彼前4:17)和一個新的民族(彼前2:9—10)。
這意味著:單身的人在一個有力的基督徒群體中,可以經歷家庭內部的跨性別關係所帶來的獨特益處,尤其是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所帶來的益處。幾乎不可能列舉一套詳細的、具體的、適合每種性格和不同文化的“男性特徵”或“女性特徵”,這是我的親身體驗。我既不會試圖定義“男性特徵”或“女性特徵”(那是傳統思路),也不會否認和壓制這些特徵(那是當代世俗思路),相反,我認為,在每個基督徒群體中,你應當尋找並欣賞男女之間的必然差異,就是你所在世代、所在文化、所在地方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種種差異。
等待這些性別差異出現,然後認識這些差異,大膽地談論這些差異。注意那些明顯的偶像,就是你所在世代、文化和地點的女性和男性所崇拜的偶像。注意你所在世代、文化和地點的女性和男性所擁有的力量。注意他們的交流模式、決策技巧、領導風格、生活取捨以及他們如何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當你看見別人與自己有差異時,予以尊重和認可。沒有福音,人們常常把性格差異、文化差異和性別差異當作自己的美德或別人的缺點。我們透過這種方式來建立自尊——這也是一種“靠行為稱義”,想出人頭地。而且,這樣一來,男人和女人就會嘲笑對方的性別。但福音應當消除這種外強中乾的態度。
凱西在前一章指出,多年的婚姻迫使你學習從異性的角度看問題,知道他們如何待人,如何處事。最終,你可以本能地知道配偶在某種處境中會做出什麼反應,評估異性在這種處境中的智慧,並且讓自己適應這種反應。這種學習過程,在婚前是不可能實現的。我們可以稱之為“跨性別學習過程”(cross-nder enrichnt)。這樣一來,男性和女性就彼此補足,共同反映神的形象(創1:26—28)。但這個過程並非僅屬於已婚者。在關係緊密的基督徒群體中,這個過程會自然發生,我們在群體中分享情感和生命,這種分享絕非流於表面,而是非常深入,神藉此教導我們,改造我們,使我們逐漸成熟。如果一個環境裡有這種弟兄姊妹相互服侍、彼此受益的事工,這種跨性別的彼此補足就會自然發生。當然,它沒有婚姻中的彼此補足那麼強烈。不過,這種更為集體的經驗並不遜於婚姻,因為在婚姻裡你只是與一個異性在一起。婚姻確實會限制你與其他異性的親密程度,也應當如此。然而,在基督徒群體中,單身的人可以廣交朋友,包括同性和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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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婚姻的美好
基督教對於單身的看法堪稱獨一無二。不同於傳統社會,基督教認為單身是好的,是因為神的國度為基督徒提供了最持久的遺產和後裔。不同於當代沉浸於性愛和浪漫的西方社會,基督教認為單身是好的,是因為我們與基督的連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