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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話,忍不住抬頭看向立在書案前少年上官的臉色。

一個男子深得如此俊美,簡直要到了無天理可講的地步。若說是不靠著這張皮相頗佳的臉取悅上司,他吳某人就先是不相信。

沈驤拾起岫玉水盅,向歙硯中點了些水,取過墨錠緩緩研磨,聲音極其平緩。“沈氏受先帝知遇之恩,唯肝腦塗地相報,早將身家性命置之度外。若得俯仰無愧於天地良知,進退不負於君座黎民;縱使一身生死換得一方治下百姓安寧,又有什麼不能捨的?”說完,將筆浸墨遞給吳廉,眼看著他在案結判定上加註了‘交保待查’。

如是感慨並非盡是心聲,故而聲音並不高。沈驤深知自己周遭,可說是彙集著各方面的耳目。其中必然也有尚京松延宮方面的。當初服從外放時,仰仗著父親的威勢,僥倖逃過服毒示忠程式,算是少了點滴牽制。因此隨時處於監視之下就是在所難免的。

父親曾經鄭重告誡過:無論再是如何怒、如何恨、如何殺心四起,都不準將關係到無辜百姓,天下安寧,這些繫於道德底線的大道之事,拿來作為禍亂生變之用。

御座上所行的馭下之道,換做別姓人君亦會如此作為。感受這變幻莫測的雨露天恩的,也非只是沈驤一人。今上登基時候不長,國事執行上需求穩,於內政外政所持態度,都是力求平緩。如此策略上,任何欲行發難行亂者,都將是一力剷除的物件。

吳廉間沈驤自顧翻看卷宗文稿不再言語,便假稱要到各處檢視燈火退身出來。上面的老官真是瘋了,堂堂四品大元一府長官被刺於當街的大案,居然甩手塞給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兒手中。難道真個希冀著“公瑾在世,甘羅重生”?即便是欲找個替罪羊來獻祭,這個少年也太瘦了些···

沈驤之於此番不合常理的指派,其實早有計議。要他表現個‘百無一用’必是少有人信;即使有信的,隨後也會說沈驤以色邀寵。那樣一來不知遂了多少人的願。唯有‘技不如人’的理由,是放之四處皆有效的。

入夜後四下無人在走動,沈驤褪下肥大的官袍,摘下馬尾編無翅紗帽。緩步踱到窗前,略緊了緊中衣的燈籠穗腰帶;提起左腿直直貼在窗框上,疊著雙臂枕在頭下。腿筋拉得生疼,驤不禁皺緊眉頭。公務繁冗,多日不得照舞譜研舞,姑且尋間歇機會,做些抻筋壓腿舒展腰臂的動作。約半柱香時候換了另一條腿。

感覺頭腦略清醒些,抬頭看向夜空。天穹雲層間,一彎下弦月,勾如一絲譏誚的冷笑無比涼薄。手上幾件案子,件件如淬過毒的鐵蒺藜,再加上施晗被殺的案件,更像道催命符。驤想起一句詩,不禁自失一笑:由來征戰地,不見有人還。看來我也要拋骨於此間了。

輕輕摩搓著腕上垂著的玉丸,重新在腦中列舉整理的案件頭緒,以時間排序如下——

盜屍案……起於五年前,不禁未結且至今仍有間或發生。失盜多為三日內新墳,下葬死者在十三歲至四十歲之間,多為女屍。偶有散落屍骸於案發後多日被找到,只是已經成了支離破碎令人作嘔的不堪情形。初步判定為盜姦屍體案,作案人至今在逃未得抓獲。

婦人失蹤案……起於約三年前,失蹤年齡在十四歲至三十五歲之間女性,多為婚配過,至今生死不明。安奉周邊查獲過拐賣案,顯然與此案關聯不大。

棄屍案……起於近一兩年間,外出採藥人在野外無意間挖出數十具屍體,慌忙報官。仵作驗屍格目上報,從死者衣著殘骸上可判斷,屍體多為妓館中年長的妓女小倌,只有少數人的肢體特徵顯示為良家子。死者生前曾遭暴力摧殘。但妓子小倌身屬賤籍,其生死從來不受注目,草芥塵土一般。能僥倖被標入案卷,還是借其他幾具被推斷為良家子身份的屍骸。最近的例子就是華璃坊焰輝致殘致死···

軍馬失盜案並安遠知府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