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小姐及時問道:那我們先去廣州然後從廣州回郴州呢?)
七、我們別去廣州,廣州好幾十萬的人都等著咱們吶。看到咱們鐵定很歡呼。
(譚小姐嘟囔:我們又不是總理,有啥好歡呼的。)
八、哪怕以上的條件全部成立,我們不回去的原因還有一個是,家裡沒電沒水沒積糧,回去只能添麻煩,多一個人就多浪費一點資源。
九、就算以上的問題都解決了,我們也不能保證初六就能從孤城裡逃出來,不太可能買得到回北京的車票。進了一個大甕……
寫完之後一看,很淒涼的樣子。
不過我媽一直很興奮地招呼我回去。
我爸丟話說:只要你到湖南了,不管在哪,我都會把你接回來。
看在他們用如此積極的心態想把我騙回去的份上,我決定一定要回去。要闖過九道大關,將我和譚小姐2008年的第一大坎坷踏平。
加油!
“為了保險,那年我拜託了五個朋友幫我買火車票,在最後一天的時候,五個朋友紛紛用承諾換來了臥鋪票。本來一張都沒有的我,突然就變成了票販子。但因此我也欣喜了一陣,本來拜託五個朋友就是怕有朋友是忽悠,最後的結論是,我才是一個大忽悠。
回到郴州,站在我爸的辦公室,本來滿目的樹林全被大雪壓垮。家中沒電,全家人圍著蠟燭吃著年夜飯,過了一個難忘的年。
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每年我都要回去兩到三次,反而對旅遊沒有什麼熱衷。回去也不過是去重複以前的生活,但就是覺得安心踏實。
如果有機會,我們一起回去。”——2012/10/8
他終於想起了他的初戀
我認識他的時候,想必他都還未長大。一雙清澈到底的眼睛,註定了他長到25歲還是喝不了一杯梅子清酒便醉。
那時也未想過他會堅持著喝這種顏色的酒,會摟著我一句話也不說,會在所有人正在興頭上猜忌他的喜好時便在做直播節目時不顧一切地說出去:為什麼我會忘記了我的初戀呢。
他和我一樣,和很多很多人一樣。不同的人忘記的是初戀的時間,初戀的物件,初戀的地點,初戀的性別。同樣的是他們都忘記了自己的初戀。
人的記憶總會強迫自己忘記很多對身心不利的事情,生理無意識的保護機能比大腦清醒得多。
在笑吟吟地經歷了半個冬季的明媚陽光後,他從大洋彼岸回來,花三個小時修整了作息之後,便約我到了工體,然後在半側陰影半側光的角落裡神情嚴肅地告訴我:我終於想起了我的初戀。
“我終於想起了我的初戀。這次回去,我的臥室從三樓搬到二樓,翻出了一大堆信箋,裡面盡是我與初戀之間的對話,以及很多很多我寫給初戀的單戀情緒,上面淚跡斑斑,我似乎記起初戀的那一年,好像還是大一。我從這地追到那地,這城追到那城,撐著身體陪著打了通宵的麻將,輸了好幾百塊,聽著莫文蔚的《是這樣嗎》,連高速路的售票員都不忍心給我遞面巾紙。”
“再後來,我們在網上爭吵,詆譭,撕破臉面,中途和初戀的好友搭上了感情交流了幾次**,留下了少年的餘味與幸災樂禍的復仇。然後是沒日沒夜的酗酒,不分晝夜的睡覺,一年之間體重從110斤長到了140斤,個子也莫名其妙從1米74長到了1米78,又經過了半年的游泳,體重回到120斤,其後又有經歷又有愛恨,最終交疊在一起,忘了誰是誰的第一次。”
“……看到一句話後,突然流淚。”
他從隨身的包裡掏出一張大學裡流行過的劣質信紙,有重重摺痕,他居然那麼認真地念出來:“他打那個呵欠就像一朵巨大的藍色花朵,沉醉著就把人纏住。體溫3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