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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三千元錢,用妹妹經營的小食雜店的名義,聯絡了福建省振華礦泉851廠的保健品,做起了小量的代銷業務。然而,一門心思仍掛在工作調動上。

一九九二年底,廠裡對各部門離崗人員進行摸底,我向夏振川探問可否回來上班,夏不肯答應,但出主意可把編制掛到市人才交流中心。

一九九三年初,我向擔任廠組織部長的應志相,轉述了夏振川提出的掛編人才交流中心的建議,應部長欣然答應。

可是不久,應部長退休了,由原人事幹事劉煥宇接任廠組織部長。

劉煥宇說:“廠裡蓋章同意調出的期限,是自蓋章後的三個月之內,現在早已作廢,學校說可掛人才交流中心,你去叫學校先批。”

一九九三年五月,經過慎重考慮,我正式提出了把編制掛往省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求,報告這樣寫道:

由於本人的調動之事,雖然調收雙方早已蓋章同意,但有關主管部門仍未批覆下來,為遵循厂部有關規定,現本人提出,把編制先掛到省人事廳人才交流中心,請予批准。

學校夏振川簽字“同意本人掛編”,他想想不大對頭,“本人”那不是成了他自己,便又趕快塗上個五六筆,以把原來的筆跡掩蓋掉,再在下面重新簽寫“同意該同志掛編要求”,我在一旁暗暗發笑。

報告經校辦蓋了學校的公章以後,我來到廠組織部,把報告交給了部長劉煥宇。

“先要交五十元錢的蓋章費,然後,再按離崗的時間,計算這幾年的停薪留職費,把款交清才能辦理。”劉又刁難說。

我據理力爭,劉不予理睬。

看來,即使上面來了調令,我也是難逃這樣一劫了。

我再到省農牧漁業廳詢問調動的情況,人事處的孫幹事告訴我,在舒惠國出任副省長的時候,人事調動上鬆動過幾個,但一直沒有正式開凍。

這一次我在省政府大院,恰好路遇時任副省長的舒惠國。他是我原在省蠶桑茶葉研究所工作時的副所長,跟我相處不錯,他當副廳長時,我還常會去走往,他調到撫州地區當專員以後,見面的時間也就逐漸少了。

舒副省長對我很是熱情,我順便把我調動的情況向他作了反映,一是省農牧漁業廳人事關係凍結太久,我的調動現仍未得到批覆,希望他能關照一下;二是江西拖拉機廠在我調動表上蓋章以後,便拒不讓我上班,現又聲稱同意我調出的簽章已經作廢,為了創收,在不肯讓我回來上班的情況下,還要向我索取鉅額的停薪留職費。

舒副省長當時很重視,由於又正與另一位省領導有事,叫我什麼時候再來講清楚一下。

可是,我想到省領導工作很忙,覺得這種事不好去打攪副省長,就儘量爭取自己解決。

徐副廳長也說:“廳裡的調動,我會去設法跟你辦好,我辦的事情,不要別人來插手,你也就不要再去找舒惠國了。”

一九九四年初,國家對稅務政策進行了調整,我的小批發代銷業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僅用妹妹小商店的普通發票,已做不了保健食品給商場的代銷業務,連已發出去的貨物都難以收回款子,我的生活又陷入了困境。

三月份,省農牧漁業貿易中心所屬農業大廈,被港商看中,與農牧漁業廳洽談收購之事。徐副廳長書面委託,請江西省牧工商聯合公司李煥生總經理,解決我的接收問題。

三月二十一日,李總經理經過向廳領導彙報,與廳人事處溝通,然後以公司的名義,親筆向江西拖拉機廠組織部發函協商並解釋。函件為:

江拖組織部:

貴廠秦付根同志的調動問題,我公司正在催上級有關部門加緊辦理手續,請貴廠能夠容緩一下,暫借我公司工作,請予以協助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