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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算了,張維,一直以來,我覺得你心中的仇恨太多,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會這樣,一直想找個機會跟你談談,但一直沒有,這是我的失誤。我太懶散了。”易敏之說。

張維一聽,心裡有些不服,就低著頭說:“這可能跟我的經歷有關。我爸的情形跟你有些相同。他也是北方大學的畢業生,工作不久後就結婚了,可是反右運動一開始,那個女的就把他告了。他也是因為寫了幾首詩。他一輩子一事無成,平平庸庸地過來了。我一直在想,怎麼沒有報應?如果不是她,我爸也會轟轟烈烈幹一番事業的。”

易敏之笑了一下說:“能幹什麼大事業?你覺得我幹了什麼大事業沒有?”

“你當然是幹了一番大事業。”

“在我看來,我的一生實際上是失敗的。失敗的關鍵所在就是想幹一番大事業,這是名利心啊!在別人看來,我年輕的時候就一舉成名,到平反後又大顯身手,可以說是功成名就,但是,我自己知道自己是不是幸福。你看見過天空中飛過的鳥嗎?無論是多大的鳥,飛過後就沒了蹤跡,你能說它們沒飛過嗎?顯然不能,可是,對於沒見過的人來說,它們肯定沒有飛過。我們人類的文明,相對於造物者來說,就跟那鳥飛過一樣。幾千年幾萬年以後,一切都不存在了。人類有一天總是要在地球上消失的,這是生命的常理。到消失的那一天,人類所創造的一切都將成為幻影。我們所創造的一切比起造物者來說,簡直是盲人摸象,不著邊際。我們真的在創造自然嗎?不是,我們只不過是發現了自然的一點點奧妙,用此奧妙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一些便利而已。我們年輕的時候,總是看不清這些。我們想改造這個世界,成就一番功名,而忘記了生命的本質:快樂。我這一生沒有學會過普通人的生活,也很少有常人的快樂。前四十多年,我只關心人類,忘了自己;後十年,我開始關心自己和生命本身,不再關心人類,才發現前四十多年都是為了後十年做準備的,發現我根本無力改變世界,即使改變了又怎麼樣呢?你能說這種改變就是善的?所以,我覺得只有後十年左右的時間我是在活人,遺憾的是,我沒有妻室,沒有子女,這是對天的不敬,對生命的不敬啊。”

張維聽了這番話,還是不服,但他看見易敏之平靜的神態,不想再爭了,他說:

“易老師,我覺得你的人生雖然在普通人看來是不完美的,但我覺得對於一個以精神為重的人,是很成功的。你能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屢遭厄運卻依然保持本色不變,並能在晚年擺脫名利之羈絆進入純自然的生命狀態中,這是一種境界。”

“什麼境界不境界的,我們文人有一個毛病,老是想給人生分一個層次,這其實還是誤入歧途。幸福是沒有級別的,而人生的目的就是為了幸福。所謂的境界高的人當然是離幸福更近一些,可是事實往往可能與此相悖。一個老農民在秋收後所做的事就是享受生命,太陽還沒有出來,他就來到田野上,呼吸著最新鮮的空氣,與大自然融為一體;太陽出來了,他就來到南牆裡,與鄰居共話桑麻,盡情地享受陽光的溫暖,讓太陽曬進每一個細胞裡;累了的時候,他就回去休息一會兒;天黑下來了,他就回到安定的家裡,鑽進熱熱的被窩,或者看一會兒電視,或者斜躺在炕上睡著了。人們都覺得這種生活是人世間最低階的,這是就人們所擁有的物質生活和精神而言的,但是,很顯然這並不是衡量人幸福與否的尺度。那些新鮮的空氣和溫暖的陽光是用錢買不回來的,那是大自然的賜予。但在城市裡,這些東西卻要用金錢和生命的代價才能換取,甚至是永遠換不來的。我們可以想像在久遠的過去,在人類還沒有學會製造工具和食物的時候,大自然的回贈是豐富的,是足以能夠養育萬物的。那時候,人類除了在自然界採集吃的外,就是享受生命的快樂了。除了洪水猛獸的侵害外,人類的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