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何呢?
後來我的訓練開始頻頻的出錯。長槍落下來擦傷手臂,刀把抓不住險傷他人,徐紅的冷言冷語我充耳不聞,後來我只能練習徒手對打。饒是這樣,我還是常常失手,沒有人願意跟我對打,徐紅便命令我再從最基本的壓腿劈叉開始練習。縱是如此,我還是把自己弄傷了。最後徐紅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帶我的時候,我幾乎已經遍體鱗傷了。
王玉桂這樣問我:“阿鳳,這段時間你總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麼了,能告訴阿姨嗎?”我們已經好久沒有這樣講話了,讓我恍惚回到了十六歲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褲和大號胸罩塞給我的時光。那時候,她的聲音也像現在這麼柔軟,只是中間因為毓敏秀的到來,因為丁建國即將的大婚,還因為戲班即將常駐臺北,這些人這些事都遠遠地隔開了我們。我覺得好痛,那些不小心傷到的傷口似乎同一時間痛了起來。
我咬著下唇。
她耐心地應道:“嗯。”儘管我什麼都還沒說。
“我痛。”我說。
她很驚愕,“是不是傷口疼?”
她緊張地給我檢視,但我搖著頭。我不知道我哪裡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訴她我有一個不潔的母親,我的父親把我們拋棄了。我愛上了一個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種病的名字叫同性戀。我揹負著它走得太久,我累了。這所有的一切都壓得我步履維艱。我不過也才十七歲。
王玉桂握著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過去只是一種人生經歷,而不是一種負擔。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學會放下。”她輕輕拍著我的背,很久都沒有再說話。
我還是決定離開了。我必須去見她。我知道就算我見到她也什麼都改變不了,也不能改變什麼,但我必須去見她。我想早在很久,也許就在我見到她的那一刻開始,我的生命就已經和她連線在一起了。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必須知道她在那,幸福安康地活著。她在那,我的心才能安定地留在我肚子裡,不會忐忑不會惶恐。
我翻遍了整個衣櫃才找到一個破舊的袋子,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遺留下來的。我的東西不多,來來回回不過幾件不值錢的衣服和辛辛苦苦攢下來的一點錢全都塞了進去。小黃像是感覺到了什麼,一直在我的腳邊打繞,哼哼唧唧的表示著什麼,我聽不懂。它的肚子越來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樣,我養著它,看著它孕育,卻沒能看著它產子。更可憐的是,也許我一走,它就要淪為一隻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戲班的時候,它和我一樣淪落天涯寄人籬下,我總覺得我對它有一份責任,想來想去卻只能託付給丁建業了。
我把它帶到丁建業面前,他很震驚地問我:“你要走?”
聚散離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誰會一直停留不走呢。我從攢下來的那幾百塊錢裡拿出一半遞給他,說:“你就當是行行好,幫我照顧小黃。它懷孕了,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拋棄它。”我說得好像我就是那個導致它懷孕的罪魁禍首一樣。
丁建業沒有接受我的錢,蹙著眉,“錢你留著吧,小黃我會替你照顧的。”
我想了想,還是把錢收起來了。我出門在外,萬事都離不了錢。
“你要走是不是因為那件事?你不是說你原諒我了嗎?”
這話倒是讓我很意外。他竟還一直那麼介意那件事。我說不清心裡什麼感覺,只覺得好氣又好笑,便忍不住起了玩弄他的心,“是啊,這不正是你的心願嗎?現在不用你趕,我自己走了。”
他猛然按住我的包裹,“你這人怎麼這樣!我已經道歉了,那些人你別理他們。我已經跟他們說過了,那件事是我弄錯,冤枉了你。”
我這才確定他似乎真的很在意那件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