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NO!”常敗將軍M號擺動食指。“你可以去查,保證她身家清白,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哦?”他不太相信。
“你該不會是怕輸吧?”常敗將軍三號用鄙視的眼神看他。對付他這種人呀——激將法最有效!
“笑話!我會輸!?”女人緣極佳的他會輸!?哈!怎麼可能!
“那就賭啊!”眾人繼續慫恿。
“確定她沒有男朋友?”
“確定!否則我們任你處置。”
“賭什麼?”
“輸的義務幫贏的人洗一個月的衣服!”這可是個大賭注。
“換句話說,只要我贏了,就有三個月的時間不用洗衣服?”他可得講明白,免得他們到時鑽“法律漏洞”。
“沒錯!”
“怎樣才算是追到她?”
三個人互望了會,同聲道:“一個熱吻!”
“好!賭了!”
接著是四人擊掌為鳴的聲響。
翻看著手中“流浪社”的社團收支簿,林凌芬只有一個結論——這帳簿,怎一個“赤”字了得?
向來小事不足嘆,大事不足煩的她終究是被現實打敗了。
沒錢時生死相許,談情後各自蹺頭——這就是她那三個豬朋狗友高唱的‘友情萬歲“,去!她忍不住罵了一聲。
話說譚少華——運動社團的搶手貨,排名第一大收人來源的搖錢樹——在遇上寒逸塵後,竟自動脫下“特級貧戶”的頭銜,跳槽回學生會去為民喉舌!讓“流浪社”平白失去百分之五十的收人;再提到楊希如——原本她就不怎麼缺錢用,參與各項工作大多是為了好玩,自從和那個學生會長的事浮上臺面之後,那個死孟凡,一想到他就有氣1竟然明目張膽地扣押楊希如,不讓她參與工作,害她失去幫手損失百分之十五的收人;再說到那隻貓奴——文學社團的辣手貨——竟然宣告退休,天天和那個阿呆在一起,不是泡在書裡就是約會散步!結果百分之三十五的收人來源成了泡泡,噗——地一聲,沒了!至此,“流浪社”形同廢社,只剩下她一個人和一隻鳥。
如果情況只是這樣那就算了!好友們情願選擇愛情而不要麵包她又能怎樣呢?是不?
可是偏偏一一該死的!可惡的!天殺的!不要臉的!#*#……她們竟然好命地得到了愛情也賺到了麵包!譚少華在寒逸塵的鼓吹之下兼了幾個家教;孟凡則是自願擔任楊希如的荷包供給者;沈貓奴更不用說——只差沒住進高學力他家而已!三個人荷包皆麥克麥克,只有她枯瘦如柴,天天拮据度日……凡此種種,教她情何以堪!
唉——罷了罷了!還是她的織田信長最帥了,不會背叛她。將帳簿收進包包裡,順便拿出一本《織田信長傳》——她怎麼看都看不厭煩的偶像史傳。
不過,俗語有云:“人若衰,種的瓜都會生菜瓜”,才走沒幾步路、看沒幾行字,就撞到一堵肉牆,害她活活吻上鉛字。
正想大聲罵人,一解心中鬱悶,卻直覺天突然暗了下來,這堵牆的影子將她整個身於罩在裡面,想必影子的主人不會矮到哪裡去。好吧——她認了!她絕對有打不過人家的自信,所以還是道歉了事吧!
向後退了一步,說聲抱歉後立即向右跨一步打算繞過去,偏偏那道牆向右移,再度擋住她去路。
林凌芬不動聲色、頭也不抬一下,又向左移,而那道牆又恰恰好擋在她面前。
這默契也太好了吧!不過她可是會理睬,她就不叫林凌芬。行!牆不轉她姑娘人轉總可以吧!她轉身往回走,那堵牆比她還快,硬是堵在她面前。
OK——實驗證明:這堵牆是衝著她來的!既然人家找上門了,她總不能不理不睬嘛!是不?抬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