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影視、拍攝這一塊的保護期限,是作品發表後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號之內。
像那些歷史名著,其他國家自然也是可以拍的,因為作者死得早,也不用經過別人的同意。
但有價值的名著,比如說兔子家的名著,一般也只有咱們自己國家,才能拍出那種符合自己國民口味的作品。
其他國家即使可以免費拍,但兔子們卻肯定不認可,兔子們都不認可,別的國家更不用說了。
更何況,這些名著早就由本國拍出無數版權了,他們就是拍了,也沒什麼轟動效果。
就像《少林寺》,雖然是日方投資的,但他們也只是作為投資人,選用的導演、演員,都是中方的。
因此,一般不會有人閒得蛋疼,去出力不討好地拍攝外國名著。
但《西遊記》卻是個例外!
那個猴子太打動人心了!
桀驁不馴,膽大包天,本領高強,不畏強權!
孫悟空,這幾乎是地球上任何民族的人,都想要成為的偶像,根本就打破了所謂的“名著的民族限制”。
這讓日、韓兩個國的導演,都不用再擔心收視率或者票房,無論在不在兔子這上映,起碼自己國家的民眾,會很喜歡去看的。
而《版權法》方面,他們也可以行走在灰色地帶!
《西遊記》的故事,利益於那些作協人員的“努力”,一些經典劇情,比如說“三打白骨精”、“牛魔王”之類,早就已經被篩選出來,這樣那兩個導演,就像有了指導一樣,白得這樣的經典劇情。
更妙的是,西遊記的故事,在種花家竟然有這麼多傳說,早在一頁書前,就有作者創作過類似的短作品,只面但凡有一個貪錢的,自己就能把他當成作者籤個合約。
你有關部門怎麼管?
你說一頁書是作者?
搞笑呢吧,他小說才寫了幾章?後面的章節都沒創作出來好吧?可是我的劇本可都已經創作好了!
指不定接下來,一頁書還是要抄著我的劇本,來寫這本《西遊記》呢!
……
這場鬧劇中,日韓兩家導演,雖然得了無數罵名,但也收穫了無數關注度,已經可以保證,電影電視劇出來後,絕對會賺到錢了。因此他們算是獲益的一方。
作協那些上竄下跳的作者,算是被許鏡清利用了,但這種事情他們以前也沒少幹,事後許鏡清勢必給他們點好處,所以也不虧。
許鏡清就更不用說了!
藉著這次出鏡,直接確立了自己“曾經創作《西遊記》故事”的地位,雖然受到一些人的鄙夷,但卻也成就了他“學問高,只是被日方導演矇蔽的老前輩”形象。
他算是最大的獲益人。
而林牧,在讀者眼中,自然是最大的損失方了。
小說還沒寫完,就被人家給拍了影視,甚至頭上還又冒出個“西遊老前輩”來,如陳忠那樣的學者、朋友,都急忙或電話,或來江浙看他,力求這樣的事情,沒有影響到他。
像蘇桃花,原本在蘇州陪著自己父母,這時就過來了,晚上曲意奉承,第二天嗓子都啞了。
陳忠是稍後一天來到江浙的,風塵僕僕的他,真見到林牧後,卻發現林牧春風得意,根本沒半點自己想象中的怒火熾胸的樣子。
“哈哈,先生來了?上次你還不告訴我姓名,現在瞞不住了吧?”
見到他,林牧顯得極是開心,趕緊讓小蘿莉去給他接杯水。(未完待續。)
第四百六十九章 各種版本的《西遊記》
“你現在還有心情在這說笑!!”
陳忠簡直無法理解林牧的思維了,一部眼看能成為自己國家名著級的作品,會被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