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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蒙卦

身於啟蒙與成長的過程之中。

“初筮告,以剛中也”,這裡的“剛中”體現了施教者應具備的剛健中正之德。施教者在給予童蒙初次教誨時,應以堅定而正確的態度,將知識與智慧準確無誤地傳授給受教者,如同陽剛之氣居於中位,穩健而有力。這種剛健中正之德不僅要求施教者具備紮實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更要求其擁有高尚的品德與人格魅力,能夠成為受教者在知識與道德雙重層面上的楷模與榜樣。

“再三瀆,瀆則不掛,瀆蒙也”,深刻地批判了對啟蒙教育的褻瀆行為。這種褻瀆不僅是對施教者的不尊重,更是對矇昧者自身成長機會的浪費與破壞。它警示我們,在教育過程中,應始終保持敬畏之心,珍視每一次學習與教導的機會,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知識與智慧的傳承。

“蒙以養正,聖功也”,此句將蒙卦在啟蒙教育中培養純正之德的重要性提升到了至高無上的境界。在矇昧之時,若能注重蓄養純正的品德與價值觀,便如同奠定了一座宏偉建築的堅實基石,為日後成就聖人般的功業奠定了基礎。這充分體現了古人對啟蒙教育中品德培養的高度重視,認為品德教育應貫穿於教育的始終,是教育的核心與靈魂所在。一個人在矇昧之初所接受的品德薰陶與培養,將對其一生的行為舉止、價值取向產生深遠而持久的影響,甚至決定其能否成為一個對社會、對人類有卓越貢獻的偉大人物。

《象傳》中所說的“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則以生動形象的比喻為我們展現了蒙卦的另一種啟示。山下湧出的泉水,清澈而靈動,雖初始弱小,但卻蘊含著無窮的生機與力量。它象徵著矇昧中的人或事物,雖處於懵懂無知的狀態,但卻有著無限的發展潛力與可能性。君子應效法這山下出泉的精神,以果敢堅毅的行動,衝破矇昧的束縛,同時注重自身品德的修養與培育。在成長與發展的道路上,既要有勇往直前、不畏艱難險阻的決心與勇氣,又要時刻保持內心的純淨與道德的堅守,使自己的行為舉止符合道義的標準。只有這樣,才能在啟蒙與成長的過程中,不斷挖掘自身的潛力,實現從矇昧到智慧、從平凡到卓越的轉變。

蒙卦的爻辭則從不同的爻位角度,進一步闡述了在矇昧與啟蒙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情境與應對策略。

初六爻辭“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初六爻處於蒙卦之初,象徵著啟蒙教育的初始階段。在這個階段,猶如面對一塊未經雕琢的璞玉,需要採取適當的方法來啟發蒙稚。“利用刑人”並非是指使用刑罰來對待矇昧者,而是強調樹立典型、確立規範的重要性。透過樹立正面與反面的典型案例,讓矇昧者明白什麼是可為,什麼是不可為,從而引導其樹立正確的行為準則與價值觀。這就如同為其戴上了一副無形的“桎梏”,使其在規則的約束與引導下,逐步走向正確的啟蒙之路。然而,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急於求成,盲目冒進,“以往吝”,則會導致遺憾與不利的結果。這是因為在啟蒙初期,矇昧者的認知水平與接受能力有限,過於急切地推進教育程序,可能會使其無法理解與消化所學內容,甚至產生牴觸情緒,從而阻礙啟蒙教育的順利開展。因此,初六爻辭告誡我們,在啟蒙教育的開端,應注重循序漸進,透過恰當的引導與規範,為矇昧者奠定堅實的基礎。

九二爻辭“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九二爻以陽剛之質處於下卦之中,象徵著一位有能力、有胸懷的施教者。“包蒙,吉”表示這位施教者能夠以寬廣包容的心態去接納、教導眾多的矇昧者,這種包容並非是無原則的溺愛,而是在堅守教育原則與道德規範的基礎上,因材施教,滿足不同矇昧者的學習需求。就如同一個大家庭中的家長,能夠包容子女們的無知與過錯,耐心地引導他們成長。“納婦吉,子克家”則進一步比喻這種包容與教導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