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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定“政治民主”先於“經濟平等”了。因為,有而且只有在“政治民主”中人權才得到明確的承認和切實的保障。在“政治民主”先於“經濟自由”的這一大前提之下,要求實現“經濟平等”既被看作基本人權之一項,謂之為“經濟人權”可也。

以上所說的是一邏輯結構。當然,在經濟特別發生問題的情形之下,我們不妨特別重視經濟人權。但是,無論怎樣重視,我們都不能忘記,經濟人權系人權之一次類(Sub…class)。它無論怎樣重要,絕對不能高出一般人權之上。這道關隘如不死守,那末,就算我們有口可憐飯吃,也就一齊走向“奴役之路”了。

從上面所說的來看,可知對於“政治民主”與“經濟平等”底相對地位之這一番解析是何等重要。但是,西歐許多人士,由於享受慣了人權亦如享受慣了空氣而不復警覺人權之下不可須臾離,於是,一聽到馬克思之徒高嚷麵包問題,便丟下祖宗奮鬥數百年所得的人權保障而不顧,一起忘乎其形,爭著搶麵包,險些兒作了馬克思主義者底俘虜。至於東方人眾呢?自盤古開天地以來,從來沒有人權之自覺。這些人,於貧困之餘,一聽到共產宣傳家“解決吃飯問題”之煽動,便以為天國降臨人間,趨之唯恐不及。結果,都被關入地獄。所以,我們要提醒世人,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要忘記了人權。失去了人權,一切都會落空的。

許多主張社會主義而卻又不反對民主的人,一聽到有人強烈地反對社會主義,不由得心裡老大不舒服。他們在直覺上就想不通:社會主義提倡大家有飯吃,這並沒有錯,你們為何要拼命反對?這不是“資本主義”的思想在作怪嗎?

這些人之所以有這種誤解,照譯者分析起來,是由於沒有把“社會主義”一詞底兩種意義分辨清楚。時至今日,“社會主義”一詞已經演變出兩種不同的意義。一是“作為改善大家經濟生活的社會主義”;另一是“作為統治手段的社會主義”。這兩種意義的“社會主義”之性質與歸趨是大不相同的。在第一種意義之下的“社會主義”系社會主義之理想的一面。社會主義底這一面,是在千千萬萬人心中盪漾的。既然如此,我們說社會主義根本要不得,他們如何不心頭火起?然而,他們卻不明瞭,在許多實際情況中,社會主義之改造大家經濟生活的理想尚未實現時,已經被用作基本的統治手段了。有眼光而又愛人者見到這一危險趨勢,怎能不起而大聲疾呼,說:“這條路太危險,小心上當!”

也許有人問:“我們可不可以保留作為改善大家經濟生活的社會主義這一理想原則,而排斥作為統治之基本手段的社會主義?”對於這個問題之解答,只能求之於經驗,不能求之於觀念的遊戲,更不能求之於名詞的玩弄。近百餘年來,許多強有力而又標尚社會主義的人,把社會主義之實現,與政權爭奪,尤其以暴力爭奪之事,緊密地聯繁起來。於是,演變所及,所謂“作為改善大家經濟生活的社會主義”,就變成“作為改善少數人經濟生活的社會主義”了。這裡所謂的“少數人”,意指奪得政權的任何人,或任何政治組體,或任何階層。這樣一來,對於多數人而言,社會主義,就不折不扣地變成“基本的統治手段”。這個樣子的“社會主義”,難道還不應該徹底反對嗎?

假若有人再進一步追問:“如果不經由所謂‘革命’,或暴力奪取政權等手段,而經由民主程式,實行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