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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文相反,本末倒置,英文稱“牛仔褲”為denims是因為布料的關係,而中文的慣稱,則因五十年代初先將這種褲子,因西部牛仔片的關係而稱其為“牛仔褲”,然後才將做這種褲子使用的那種布料稱為“牛仔布”。不管這種譯法或說法是多正確,至少比今天字典裡的“斜紋粗棉布”或“一種厚而粗之斜紋棉布”用起來方便多了,又上口,而且使人一聽便清清楚楚地知道是指哪一種布料或哪一種褲子。(想想看,你什麼時候聽人說,“我要去買一條斜紋粗棉布褲”?)遺憾的是,海峽西東都沒有人像當年創造現已成為中文一部分,如“陰丹士林”(indantherene)、“卡其”(khaki)或“尼龍”(nylon)這些字的無名英雄的膽識,不敢或沒想到仿照從前辦法,將英文的denim以譯音法來把中文稱呼確定為,比如說,“德寧”(或“德尼姆”),甚而編字典的人也不重視民間用語,在“牛仔布”和“牛仔褲”早於四分之一世紀以前即已在中文報刊文章上出現,至今仍不承認,也不接受這個一般人民為了方便精確起見而使用了二十多年的稱呼。

一八七三年,利瓦伊式牛仔褲演變史上發生了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其影響一直流傳至今,而且遍及全球。

傑可布·戴維斯(Jacob Davis)是個職業為裁縫師的俄國移民。自一八五四年來美之後,混了十幾年,多次投機冒險都一無成就。最後終於死了心,一家人於一八六八年定居加州和內華達州交界的裡諾,仍舊回到本行,拿起了針線。他在舊金山信譽良好的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開了個賬戶,定期購買他們供應的帆布、牛仔布和其他布匹,然後親手縫製馬毯、帳篷、馬車篷和衣服,勉強夠個溫飽。按照負責公司歷史資料的埃德·克萊(Ed Cray)的說法,在一八七〇年十二月間,有個女人跑到他店裡來為她生病在家的丈夫定做一條褲子。她丈夫是個伐木工人,個子奇大無比,外面不容易買到他穿的尺寸,而且就是買到了,因為一天到晚勞動的關係,沒幾天,不是縫口開了就是口袋裂了。戴維斯按照當時慣例先收了錢,當夜就找出了舊金山批發商賒給他的帆布,便動手裁,開始縫。多年後他回憶說,等褲子做好之後,他看見地上有一些他做馬毯時用的銅鉚釘,於是靈機一動,順手撿起來,用這些銅釘將前後口袋釘在褲子上,心想,如果銅釘能把馬毯、帳篷連在一起,那不管這個女人的丈夫如何勞動,接縫也不會裂開了。(另一種傳說是他為一個礦工設計的。)這個女人取去了褲子之後,他也就忘了這回事。可是下一個月,即一八七一年一月,有人主動找上門來指明也要定做一條有銅釘的那種褲子。這個月他前後做了十條。三月,他又做了十二條。雖然褲子沒有固定的式樣,但全都用銅釘將前後口袋釘在褲子上。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二年,他一共做了兩百多條口袋上有銅釘的褲子。這時,我們這位潦倒了半輩子的窮裁縫才感到有點名堂了。但他也知道,他做的褲子之所以受歡迎主要是因為有了銅釘,如果不申請一個專利,誰都可以這麼做。可是他以前曾有過兩種有關機器的專利,非但一毛錢沒賺到,反而貼了本錢。所以現在他老婆一聽他又要申請專利,就堅決反對,死也不肯,何況他們現在就算有生意,也還籌不出六十八塊錢的專利費。他發現只有找一個可靠的人合夥,而他惟一相信的是舊金山那家批發給他帆布和牛仔布、自己也做工人褲的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

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6)

一八七二年七月二日,他給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寫了封“敬啟者”的信,先結了賬,又補充說他現寄上兩條他做的褲子,接著,戴維斯說:

這些褲子的秘密是我在口袋上加的銅釘,現在需求是如此之大,我簡直應付不了。帆布褲我每條賣三塊錢,藍布褲每條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