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寒漸重,老骨頭受不得風,叫徒弟來煎藥煮飯個幾天不為過罷?
嗯,種菜鋤草,叫徒弟來打援手不為過罷?
嗯,看在他心疼我這寶貝的徒弟把以上的事都搶了去做,做得還勉強過關的份上,算了,我還是有點自知之明,不做棒打鴛鴦的天譴之人算了……
嗯,至於聘禮嘛,我們都是得道之人,有的是時間,就慢慢想吧,想到一件再要一件了。
大紅的喜字,大紅的燭花,大紅的新衣,我第一次高高在上看著青古茫然的表情,然後行禮,然後成為了別人的人。
青古,我的徒弟,我的兒子。
我第一次喝世上最甜亦最酸的酒,我第一次知道,自己還有眼淚。我第一次發現,自己竟然捨得與捨不得。
原來,我還在道中。
原來,我捨不得的捨得了。
原來,凡人是這樣的痛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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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寫的是假道士的番外。一個父親的兒子被搶走的心裡。呵呵,我很喜歡的一個人物之一。
再有兩個番外,伍三思的這個文,就要結束了。雖然不捨得,但有時候,我們得學會捨得。不過還好,正因為捨不得,才會寫出《明器》那樣另一種風格另一種幸福的文章來。
很重要的通知各位一聲:我是五一都要天天加班,因此更新不能如往常那樣一天一更了,而是不定期的,只能儘量,過了五一便能恢復正常了。
很抱歉讓各位看官不便,在此,赫連道歉了。
番外二十二 活著
我生來就是一個天妖。
什麼叫天妖?這個問題其實我活了兩百多年後才從一個道士的嘴裡聽到解釋。
這個道士說:天妖,是與生俱來吸收了天地靈氣因此超脫了獸身而先天便擁有了法力與頭腦的生命,可是他們本身卻還是動物的原形,因為這樣的存在,只能叫做天妖。
不過三天授業與阿爾格汗,我亦小心匿了氣息偷聽了三天。
這三天,我明白了天妖並不是最大,這世上還有魔,還有高人,有道士有佛家和尚。
這三天,讓我一直渾渾噩噩每天只知無趣之極的我如醍醐灌頂。
直到這道士離去,我業亦覺得自己已經脫了胎換了骨。
人類,實在是個有趣的東西。
這三天,我亦明白,自己不是最厲害,世上還有比我更厲害的魔或妖。
我要成為這世上最強大的。
這三天的過去,我這樣告訴自己。亦為了這個發現而渾身血液沸騰不已。
我要成為這世上最強大的,我要統領這世上所有妖、魔、人類,我要站在這世上的最頂端。
於是我去了人類的世界。
怎麼變強大?三天的聽道,我明白一個道理,便是學,學習自己不知道的一切,就這樣慢慢充實自己讓自己強大。
人類的世界很有趣,看著不同地方不同衣著的人類與不同語言的各種表情的樣子,我為自己做的決定的正確感到興奮。人類的世界,果然是個學習的好地方。
無論是自相殘殺,無論是熱情待客,人的心,是那麼的難以琢磨,慾望是那麼的複雜與深沉,難怪人類可以佔據著世上最繁華的地方,繁衍得比妖、魔、鬼、怪都要快。
越與人類相處,我越感嘆這沒有任何力量,遇到最低下的妖怪都會輕易散失生命的人類卻竟有著這般的頑強而且靈活的頭腦。即使剖開了成百上千的人想看看他們的腦子裡為何裝著這麼多的想法與慾望,我卻都只是失望。
於是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