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的社會,第五篇則是傳講天國的未來。對於初信徒而言,這五篇都是值得研讀的題目。而《約翰福音》的物件,他自己說了,是信主較久的信徒。<約翰福音>是要幫助信徒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並且相信自己得以承受永生;目的是要幫助老信徒能夠持守信仰,信心得以堅定,不致動搖。
馬可和路加福音顯然是為非信徒所寫的。各位如果要送一本福音書給人的話,要先看對方有沒有信主,這是做決定最好的依據。《約翰福音》最不適合未信者閱讀,但是它卻最常被用來傳道,這不是很奇怪嗎?我想那純粹是因為希望對方能讀到《約翰福音》3章16節、“神愛世人”的那段經文。我們現在所要讀的是兩本為非信徒所寫的福音書,它們不是為非信徒所寫的。所以這兩本福音書,適合推薦的物件是對耶穌有興趣的慕道友,幫助他們更多地認識耶穌,認識祂是誰,說過哪些話,做過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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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來看《馬可福音》,這是今天要談的主題。
四部福音書的作者都沒有提到自己的名字。只在書中留下線索,暗示作者是誰,可是都沒有明說自己就是作者。他們的用意應該是希望讀者把焦點集中在耶穌身上,而不是作者身上;他們要讀者看的是耶穌,而非自己。所以馬可並沒有說是他寫的,但是我們知道它是,他沒有把注意力引到這件事上。那我們對他了解多少呢?首先令人驚訝的是,他有三個名字。其中一個我想你們絕對沒有聽過,你們聽過馬可,那是一個拉丁名字——馬可士。這意味著他雖然是猶太人,卻跟羅馬政府的關係相當良好。我們知道他家在耶路撒冷,有一間大房子。他的家世顯赫,至少有一個婢女。另外還有,他應該和羅馬或拉丁有所關聯,所以他的家人才給他取個拉丁名字,馬可士。此外,他是猶太人,所以有個希伯來名字,叫做約翰拿,簡稱約翰,約翰馬可,約翰拿,意思是“耶和華彰顯恩典”。神的確已經彰顯恩典在他身上。說不定他是禮拜二出生的,因為禮拜二出生的孩子充滿恩典,不過當時還沒有這首詩就是了,所以我們知道他叫約翰馬可。第三個名字你絕對猜不到,這個希臘名字很難念,是柯羅波達託洛司。約翰、馬可、柯羅波達託洛司,一定有人猜那是什麼意思,它的意思是“手指”,這個字意思其實就是“肥短的手指”,可見馬可生來手指肥短。但就是這些肥短的手指,寫下史上第一部福音書,神樂意使用肥短的手指。
以上就是他的三個名字。一個是暱稱,希臘名字,一個是拉丁名字,一個是希伯來名字。耶穌死的時候,十字架上就刻著這三種語言,希臘文,拉丁文,希伯來文,馬可三種語言的名字都有,是他記下耶穌死時十字架上的三種語言。
他的母親是馬利亞,希伯來名字就是馬利安,至於馬可的父親,一般認為他父親可能就是那個頭頂水壺的人,是主在安排最後晚餐的時候,吩咐門徒進耶路撒冷城去,看到有人拿水瓶迎面而來的時候,就跟著他,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最後晚餐幾乎可以確定是在馬可家中舉行的,一般來說,我們就是從這裡推斷出這本福音的作者是誰。
另外,在客西馬尼園也有一個線索,在這裡,耶穌在受死前的最後一夜,就是在客西馬尼園這裡痛苦的禱告。但是《馬可福音》中記載了一段不尋常的小插曲,當門徒都睡著,耶穌徹夜禱告的時候,有很多士兵前來逮捕耶穌。《馬可福音》說,他們當時抓到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床單,他把床單往士兵手裡一丟,就逃離了現場,赤身逃入黑夜中,那個人是誰呢?他一定是有肥短的手指的約翰馬可,他一定是跟著耶穌他們,隨手抓一塊床單披著,跟著他們來到客西馬尼園,躲在樹後面,看到了整件事件,所以我們才能得知耶穌禱告的內容。耶穌不太可能會告訴別人祂當時的禱告,但是馬可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