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了。”凡是我們視為“拯救”的東西,就是我們認為必須要有的,不可或缺的。如果環境對它構成威脅,我們會因無法遏制的恐懼而嚇得失魂落魄;如果某物或某人把它帶走,我們會怒不可遏,甚至陷入絕望。
? 文化與群體偶像
一提到偶像,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扭曲了個人生活的個體偶像。我們知道,權力和地位、讚賞和成就、浪漫和情慾、富足和安逸都可以成為“致命誘惑”。個人偶像極大地推動和塑造著我們的行為,包括我們的工作。崇拜安逸和歡愉會導致一個人工作懈怠,不能盡心盡力,工作也沒有成效。另一方面,對權力和讚賞的崇拜會導致人們過度工作,或在工作中表現得冷漠無情。控制狂有幾種表現形式,包括強烈的憂慮、缺乏信任和深陷細枝末節。儘管我們對自己的偶像視而不見,卻很容易看見他人的偶像,看到這些假神如何將人們帶入焦慮、憤怒和沮喪的泥淖中。因此個體偶像的概念並不難掌握,況且,我們已經深入探討過其中幾種了。
然而,偶像不僅導致個人犯罪,也是社會和文化的罪惡根源。個人造神、拜偶像會引起內心的扭曲和混亂;當家庭、群體或國家造神和拜偶像時,則會導致社會和文化的動盪。要理解文化偶像或“集體”(指一群人,而非企業結構)偶像這一概念,我們需要對文化做出更精準的定義,儘管這個定義曾在第3章做過。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安德魯?德爾班科(andrew delban)寫道:我會用“文化”一詞來解釋一些故事和象徵,透過它們,我們可以抵制源於生活在一個亳無意義的世界中的憂思因此,美國的任何希望之歷史都必須留出空間,為與希望如影隨形的疑慮讓路——我們的得失到頭來不過是通向死亡終點的無盡焦慮。
所有的文化都需要連線到威廉?詹姆斯(willia jas)所說的“理想電源”(ideal power),從而體會到擁有更寬廣人生的感覺遠勝於深陷世間蠅頭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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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傳道書》所提出的種種問題,每種文化都有自己的答案。例如,“人活在世上的使命是什麼?我們積聚財富、盡情消費、活著的目的是什麼?”如若沒有對這些重大問題的回答,我們就無法生活,也無法做出決策。針對以上問題,每種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都擁有一套共同的信念。可見,個人需要為了某種目的而活,社會亦如此。換句話說,每個社會群體都要向其成員灌輸某種價值觀,由此賦予生命意義。
尼采總結道,每個社會都向其成員提供一套“理想”。古代文化號召人們為上帝(或神明)、家庭、部落或民族而活。現代社會推翻了宗教與傳統權威,以理性與個人自由取而代之。尼采雖劍指現代文化,卻也注意到一切文化(即使自詡“世俗”)都提倡絕對道德和超驗價值,並聲稱人們擁有價值和意義的基礎是遵守這些理念。從聖經意義上說,這些文化理念其實就是偶像,而非“好點子”這麼簡單。它們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又被近乎宗教崇拜的狂熱推向極致,它們被認為可以帶給人幸福和滿足感(救贖的世俗版本)。所有人都必須服務於這些理想,凡對此理想不屑一顧的人都將被棄絕。因此,古代文化排斥不信神明之人,現代文化則排斥任何偏執或敵視平等和個人自由的人。
如果每一種文化都有它的偶像,那麼這些偶像又是如何影響我們的工作呢?請記住,偶像是被賦予了終極價值的美好事物。群體偶像則過分強調某個值得稱頒的文化特質並將其絕對化。所以,每種文化所推崇的價值都會給工作帶來一定的益處,但同時也扭曲了工作觀。那些希望能夠忠誠、出色工作的基督徒必須辨別他們工作環境中的偶像,去其糟粕取其精華。
那麼有哪些是群體文化偶像呢?我會對西方歷史上的三大主流文化(傳統的、現代的、後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