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人交往時,這種組合可能會很傷人。
布朗在其論單身生活文章的最後一節,讓我們看到什麼是基督徒生活的獨特平衡:
面對現實吧,單身不比結婚差,單身不是固有的次等狀態……但我想結婚。我每天為此祈禱。或許我在幾年內會遇到某個人,和他一起走上紅地毯,因為神如此恩待我。或許我再也不會約會,也是因為神如此恩待我。
這就是基督徒的平衡之道。
§ 約會的歷史
那麼,我們能給那些想找配偶的單身者什麼實際的指導呢?
首先,我們可以先來大致看看不同時代的人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在古代以及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的美國,婚姻通常是包辦的。浪漫愛情(如同我們在簡·奧斯汀的小說中讀到的)當然也是結婚原因之一,但也僅是之一。更主要的原因在於社會動機和財務動機。你得和門當戶對的家族聯姻,你得和門當戶對的人結婚,買得起房子,養得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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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了十九世紀後期,為愛情而結婚成為主流文化,於是產生了一種叫“上門”(urtship)求婚的習俗。男子接受邀請去追求年輕姑娘,在女子家的前門走廊見面。簡而言之,男人是被邀請進入女子家中,然後在她家裡當著她全家人的面與她相會。有趣的是,主動邀請男子上門是這位年輕女子的權利。
世紀之交出現了當代意義上的“約會”。這個詞第一次以這個意義出現在正式檔案中,是在1914年。現在,年輕男子不是去女子家裡,而是帶她出去,在某些娛樂場所相互認識。隨著約會在整個社會傳播,它不僅使整個交往過程趨向個人化,讓兩人脫離家庭環境,而且改變了浪漫關係的焦點,雙方的焦點不再是友誼和品格評估,而是轉向消費、炫耀和玩樂。
最近發生了新的社會變化。進入二十一世紀不久,“勾搭”(hook-up)文化出現了。《紐約時報》及時報道了這種社會潮流。有一篇文章提到少年人發現異性夥伴是如何招人討厭又難以交往,而且約會也太麻煩,需要許多互諒互讓和彼此溝通,還要學習如何應對一個與你不同的人。換句話說,他們的認識是對的:約會需要你辛苦地為婚姻關係作預備,這種預備工作通常非常艱難,儘管將來會有回報。為了避免這些艱苦,找人陪伴的一種新形式出現了,一種直奔性行為的形式。勾搭只是簡單的性交往,不以經營相互關係為前提。勾搭之後,你可能想開始約會的關係,也可能不想,但約會與否不是勾搭的前提。
勾搭文化的到來,對一些人來說,意味著我們第一次迎來了這樣一個社會:根本沒有清晰的、得到文化支援的途徑,讓單身成年人得以相遇和結婚。於是,很多傳統的宗教群體紛紛湧現,這些群體努力迴歸傳統,鼓勵家庭和社群更積極地參與單身者的婚戀過程。例如,正統猶太教群體有一種傳統的“相親程式”(shidduch),親友們為單身女子或男子牽線搭橋,介紹他們見面,讓他們可以彼此評估。有一些福音派基督徒團體想重建早先的某些習俗。有些人倡導一種“父親指導”的求婚交往形式,由女方的父親來選擇和指導整個過程。
我相信,這些迴歸求婚運動會遇到很多問題。它們並沒有考慮到傳統社會所固有的諸般偶像,而且它們相應地把人類社會歷史的某個特定時刻看成慣例。為什麼要選擇求婚這種形式?為什麼不直接回到完全包辦婚姻?它們還假設了一個非常穩定的社群,每個人都從小認識周圍的所有人。正如溫納(“uren ner)所言:比如你二十六歲,剛剛從偏遠的地方搬到大城市來讀研究生一;另外還有個人,也是二十六歲,在小城鎮長大,在當地讀書,又在當地書店上班;那麼,你的社群在你愛情生活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必定不同於社群在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