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鑫也不是說對文姝沒有了感情,只是想讓文姝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在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而已。真正的他還是文姝的丈夫,還是孩子們的父親。
華鑫告訴文姝,在這半年裡發生的事情。華鑫因為去一戶人家裡修水管,認識了那家的女主人。那個女人已經離婚了五年了,沒有孩子,但是在香港有兩間公司,房子有三套。這樣的情況在寸地黃金的香港來說,是非常的難得的,算得上是富婆一個。
一來二往的,那個女人和華鑫相互之間產生了興趣,一方有意再找個男人,另一方也想高攀少奮鬥十年。於是很快的就勾搭在一起了。
最初是那個女人提出和華鑫結婚的事情,華鑫當時沒有想過要和她結婚的事,就想著透過她多賺點錢。一開始女人並不知道華鑫在老家已經結婚了,還有了三個孩子,只是在心裡覺得華鑫可能結婚了而已,畢竟華鑫雖然看起來年輕,但真實的年紀已經三十好幾了。
華鑫並不想騙她,很老實的告訴那個女人,自己開始時是辦旅遊證來香港打工的,後來證件到期了,他想賺多點錢,不想馬上回家,現在呢,是偷渡留在香港的,沒有香港的身份證,而且在老家已經結了婚的了,家裡還有三個孩子。
女人考慮了一段時間,終究是敵不過心裡的寂寞,和對華鑫日益產生的感情,最後對華鑫說,既然能你很老實的告訴我你已經結婚的事,並沒有欺騙我的打算,那麼說明你是一個老實的值得依靠的男人。還說如果華鑫可以和原來的妻子離婚的話,她可以幫華鑫把戶口轉移到香港,他也不用再出去做苦力,而只要給她管理公司的一些業務就可以了。不會的話,她可以安排人教他。
華鑫掙扎了好久,對女人說,我對你有感情,但是對我原來的妻子也是有感情的,我還有三個孩子,如果要離開我的妻子和孩子們做一個不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我做不到。
女人很認真的看著華鑫好一會說,我就看中你的責任心,我不反對你和你的妻子孩子們在一起,畢竟對於他們來說,我就是第三者,就是拆散他們家庭的壞女人,但是我還是想和你在一起,我想了想,或者你可以在法律上解除你們的婚姻關係,但是實際上你還是他們的丈夫父親,因為只有在法律上解除關係,我才能把你的戶口轉過香港來。
華鑫拒絕不了這個誘惑,因為這樣的話,他可以說是財色雙收,有了香港戶口,還能正式在香港落腳,一下子就能擺脫農民工的身份,這已經不是僅僅少奮鬥十年的事情了,同事還不會推卸掉他原來的責任和對妻子孩子內心的愧疚。
於是才有了後來華鑫向文姝提出在法律上解除夫妻關係,在實際上仍然他仍然盡夫妻責任這件事的發生。
……
文姝後來還是妥協了,看到三個孩子和丈夫堅決的眼神,文姝拒絕不了,也不能拒絕。
華鑫也是心裡確定文殊會同意這件事的,畢竟如果文殊不同意的話,就算華鑫淨身出戶,文殊得到的和得不到的差別不了多少,家裡沒存款啊!
後來,丈夫華鑫在離香港最近的大陸城市深圳買了房子,把文姝和孩子們都從農村接了出來,孩子在深圳能得到很好的教育。四年前他們的小女兒出生了,而丈夫的另外一個在香港的妻子在同年也生了一個女兒。
兩個女人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存在,但是整整八年,儘管香港和深圳只是隔著一條小河,但是兩個人都沒有見過。文殊阻止不了華鑫去香港找那女人,那女人也從不打算阻止華鑫過深圳找他的前妻和孩子。
而華鑫在這八年裡可以說是意氣風發,在香港不斷的進修學習各種經商管理經驗,同時在女人的介紹下認識了各種途徑,把女人原來的公司打理的還不錯。後來,在深圳開創了自己的公司,東莞建了廠房,把老家的哥哥嫂嫂、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