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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是對於華鑫來說,就有點麻煩了,因為他一直做的是文職的工作,儘管是農村長大的,但是家裡的條件都是挺不錯的,否則他也不會能讀到中專。那個年代中專可是比現在的大學生還要值錢的多的,華鑫根本幹不來苦力活,試過幫人搬家扛傢俱的,一天下來拿到三百,可是兩隻肩膀已經發紅髮腫,甚至是脫皮,做了幾天後,抬手都是靠毅力,靠一股剛剛出門的拼勁硬撐著。

找工作對華鑫來說在香港成了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畢竟沒有香港身份證,在這裡他表面的身份只是一個探親的而已,能找的也只是普通民工做的活,苦力活居多。

幾天後,接下來的整整半個月,華鑫只是每天給幾個老鄉煮煮飯,白天再到處看看是否有適合他的做工,晚上則睡在那張滿是蝨子的床上,邊抓蝨子邊難以入睡。

半個月以後,華鑫看看自己帶來的錢,和一開始幾天賺的那點,如果再不出去工作的話,就真的連車費都沒有的回家了。華鑫覺得挺不甘心的,畢竟老婆孩子還在家裡等著,這次他出來幾乎把家裡的大錢都帶了出來。因為文姝說窮家富路的,華鑫也明白這個道理。

後來華鑫就在老鄉的介紹下,給別人修窗子,洗地板,扛木板等等這些華鑫都幹了。甚至有一次,有一家裡死了老人,要搬屍體下樓,因為給的錢多,華鑫都去搬了。

再後來在墓地看到他們祭拜的祭品,比如一些雞生(廣東和香港本地人的稱呼,就是雞宰殺後,用開水煮熟,不放任何東西)、豬肉、麵包,他們祭拜完後,是不會拿回家的,華鑫都撿回來和老鄉一起煮煮或者炒著吃。因為搬運屍體錢比較多,這樣的活在這三個月裡,遇到過好幾次,華鑫都咬著牙幹了。

當三個月的探親證滿了之後,華鑫賺的錢除外簽證用的,還有自己帶來的,剩下來的錢和華鑫在油行做文職兩年的工資差不多。面對巨大的利益的誘惑,華鑫想繼續留在香港。

可是香港有政策,已經辦理過了三個月的探親證的人,在未來的半年裡是不允許再辦理的。半年對於華鑫來說少賺多少他還是知道的,於是,華鑫把他賺的錢大部分拿給老鄉,讓老鄉幫他帶回去給文姝,而他則偷偷的留下來,繼續在香港進行他的打工人生。

文姝拿到華鑫的讓老鄉帶回來的錢,文姝從來沒有一下子拿到那麼多的錢,不禁經呆住了,後來從老鄉那裡瞭解到華鑫現在一切都挺好的,儘管心裡還是記掛,不過也為華鑫能賺回來那麼多的錢感到非常的開心。

然而,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是人無法預料的。

在偷渡打工的日子裡,華鑫依然每天累得像條狗一樣的活著,但這樣的日子有奔頭,每天拿著賺到的錢,再把放在底褲前面口袋的錢,一起點數著,那感覺太爽了。

但是好景不長,華鑫在兩個月後,被捉了,因為證件早已經過期。在香港的監獄裡,待了一個星期,說真的,比在外面打工吃的、住的還要好,每天還有一百多塊港幣拿。只不過人的心裡,就看你能不能過得了那個坎。

出獄後的華鑫,被遣回來大陸,半年內不能再踏上香港。

回到家的華鑫,再也沒有心思重新找工作,儘管香港很辛苦,但香港賺的錢是大陸的家無法比擬的。華鑫每天在家不是逗孩子,就是出去打牌,喝酒,回來家務活也不幹,更別說農活之類的了。

半年之後,華鑫還是重新踏上了去香港的路。

再過三個月之後,華鑫依然沒有回來。一直到七個月之後的新年。

華鑫回來了,隨之的還有他對文姝提出的假離婚。

文姝當時是無法接受的,丈夫出去一趟,回來就成了別人的男人。文姝為華鑫生兒育女,還在家裡照顧老人,家裡的一切都不用華鑫操心,算得上是非常的賢惠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