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萬物有果必有因,宇宙中的生命是什麼時候誕生的?是如何誕生的?世界的本源和生命的起源,大概是激起人的原始求知慾的兩個基本問題。水與火正是生命的象徵,因為水與火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活力與運動,生命一旦停止運動就成為死水,生命之火也就熄滅了。羅素說:“每本哲學史教科書所提到的第一件事都是哲學始於泰勒斯,泰勒斯說萬物是由水做成的。”可見希臘七哲之一泰勒斯對水是很推崇的,把水看成萬物的本源。羅素又說:“赫拉克利特相信火是原質,其他事物都是火生成的。”火的特徵就是永恆的運動,赫拉克利特對變化是情有獨鍾的。生命是由水與火生成的,水與火在生命中統一的,和諧的,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說,“他們不瞭解相反者如何相成。對立的力量可以造成和諧,正如弓之與琴一樣。”從這個觀點推理,赫拉克利特認為“善與惡是一回事”。無疑地,赫拉克利特的思想是深刻的,他懂得辯證法的道理。我們在這裡,沒有必要從科學的角度論證水與火是否是萬物的本源。不管怎麼樣,水與火都是物質,退一步講,他們都承認物質是世界的本源,我們清楚這一點就夠了。從人類生活的角度講,水與火的重要性,不說自明,無須證明。從文學的角度講,水與火象徵了生命的特徵,也是物質的特徵,那就是永恆的運動。有句諺語,也是這樣說的:生命在於運動。
沒有水,生命就會死亡;沒有火,生命就會熄滅。但是作為人,如果精神上是痛苦的,那麼精神的水與火就不復存在啦,人成了“一溝絕望的死水”,也沒有“情熱”和“智光”。快樂就是人生的意義,這意義猶如水,又好像火,使人奔騰,使人充滿活力,使人充滿希望和光明,快樂使人感知到了存在的意義,存在的必要性。伊壁鳩魯認為:“我們說快樂是幸福生活的開始和目的。因為我們認為幸福生活是我們天生的最高的善,我們的一切取捨都從快樂出發;我們的最終上的乃是得到快樂,而從感觸為標準來判斷一切的善。”人的生命只有在快樂中才是幸福的,富有生氣的,充滿活力的,人的生命只有在快樂中才意識到人成為其人存在的意義。德謨克利特也說:“快樂和不適決定了有利與有害之間的界限。”快樂是人生的意義,追求快樂是人生的動力,快樂有利於人全面健康地發展。
在聞一多的《太陽吟》一詩中,太陽就是一種精神,一種信仰,這就是中國的儒家精神,這信仰“刺得我心痛”,“逼走了遊子的一出還鄉夢”,這信仰如今變成人存在的劊子手,成為了人痛苦的根據,消解了生命存在的意義。儒家道德是一種理性,甚至是一種信仰,這種理性精神“裹上一身秋了吧”?人在這種觀念下“也憔悴的同深秋一樣”。理性如果不能使人快樂,那麼理性就是不合理的,因為理性扼殺了生命的活力,使生命之水成為死水,使生命之火“另帶一般顏色”,“調子格外淒涼“。儒家精神使人在精神上是痛苦的,那麼人的存在就變成了無意義的存在,因為沒有人”可能指示我我家鄉的方向”。儒家精神使人“絕望”,消解了人生存在的意義,為了抵抗這種無意義,“不如讓給醜惡來開墾”。儒家精神是追求至善的,可是它創造了“一溝絕望的死水”,我的家鄉不再是一個“美的所在”,我只好淪為一個流落他鄉的痛苦的“遊子”:
太陽啊,慈光普照的太陽!
往後我看見你時,就當回家一次;
我的家鄉不在地下乃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