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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政治鬥爭之中,彭簡現時依然拿不定主意。

石越卻根本沒有注意彭簡的眼神,對眾人笑道:“七十萬貫,除去本錢之外,補足鹽茶之稅,綽綽有餘了。本府已經向朝廷給蔡元長、薛子華二位請功,朝廷已下令,二位都加飛騎尉勳號,本官、散階,各進一級,以為獎勵。”

雖然說宋人對散階、勳級這些東西,其實並不太看重,但是做為資歷來說,也是自有其意義的,一級一級往上爬,畢竟是大部分人的常態。蔡京和薛奕心裡不免暗自高興,連忙出列拜謝。

石越又轉過頭,對薛奕說道:“子華,明春之後,再度出海,你有何建議?”

薛奕不假思索的朗聲答道:“卑將以為,往高麗、倭國的航線,雖然還不能說非常熟悉,但是往返數次之後,也已不太陌生。夏、冬二季,則在港操練水手,春、秋二季,則出海經商,正是以軍養軍之道。因此這兩條航線,不應當放棄。明春之後,卑將雖然想自領一隊,前往大人書中所說的南洋諸國,開拓新的航線,但是所憂者,是高麗、倭國這邊無人主持,水手若無人節制,難免上岸滋事,到時反而不美,甫富貴雖然曉夷語,能經商,卻少了威嚴,況且無朝廷之令,也不能隨便讓人領軍。”

“人才難得啊!”石越也不禁嘆息,“船隊中的船長,竟無一個人才?”

“他們率領一隻船還可以,若要率領船隊,代表朝廷與夷國官員交涉,終究是沒有那個能力。”薛奕斷然否決。

“這件事再議吧。”石越無可奈何的擺擺手,他心裡也明白,人才這種東西,有時候還真的無可奈何。

薛奕又說道:“另外官船水手挾帶私貨嚴重,卑將與蔡大人商議,認為既然禁之不絕,不如干脆允許水手攜帶一定量的私貨,這樣也能提高水手出海計程車氣,特請示大人?”

石越笑道:“這種事情,你們兩個決定便可以了。”

錄事參軍趙思愷見石越與薛奕說完,把目光投向自己,連忙出列說道:“大人,卑職這一段,收到不少關於司法參軍鄧義、司理參軍宗曉文收受賄賂的傳聞,還有一些投訴……”

宋代地方之制,錄事參軍協助知州掌州院庶務,同時糾察諸曹參軍;而司法參軍負責議法斷刑,司理參軍負責訟獄等事,二人對涉及法律之事,給出自己的意見,最後由石越與彭簡決定。自從石越建船隊出海經商,又修茸海港、碼頭、道路、橋樑,鼓勵商業以及當時的簡單工業之後,雖然市面繁華,杭州來往人口急驟增加,百姓因此獲益。但是一利相隨,必有一弊。杭州府及到兩浙路提點刑獄衙門接到的訴訟,也明顯增加了——這是在考績方面,對石越最不利的一個方面,因為當時是以訴訟越少,就證明治績越好的,而杭州的訴訟,卻是明顯增加了,杭州的司法參軍、司理參軍,也因此成了一個受人關注的位置——畢竟石越也罷、彭簡也罷,不可能詳細的調查每件案子,所以的事情,都要由他們先給出意見。

石越狠狠的瞪了二人一眼,冷笑道:“收受賄賂?”

鄧義、宗曉文連忙站起來,高聲辯道:“絕無此事!趙思愷,你不可血口噴人!”

趙思愷卻不去理他們,徑自從袖子中拿出一疊卷宗,遞給石越,一面說道:“莫家商船與李家商船在出海時不慎相撞,李家告到府衙,鄧義、宗曉文收受莫家賄賂各三百貫,最後判決有利於莫家;種家與文家合夥買船購貨出海,種某不幸在船上身亡,文家吞佔種某股份,種家告到府衙,鄧義、宗曉文收受賄賂各一千兩,最後判決有利於莫家;又顏、肖、李三姓合夥出海經商,海船碰撞損壞,三家因負責損失不同而產生爭議,鄧義、宗曉文收入顏家賄賂,判決偏向顏家;又夷商與一華商發生爭鬥,毆傷華商,按大宋律,夷人相毆,由夷人處置,夷人與華人相毆,按大宋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