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幣一千五百元。中央書局請了兩個律師來跟我打,我沒有律師,可是打贏了。這是我有生以來完全打贏的第一個官司。中央書局這次敗訴,被罰之款乃是給當局,不是給我。我將另外要求民事賠償,我已登報表示,要兩萬元賠償,一萬元捐給東海大學法律系,給專門研究誹謗法的人,一萬元捐給臺大醫院,給專被老瘋狗咬過的倒黴者,我自己一個錢也不要。 《中央日報)廣告課長為了登過這個啟事,竟被警告一次,表示以後再也不登他媽的李敖的啟事了!
還有十多分鐘就要開車,先寫到這兒。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九十三
親愛的貝貝:
託大小姐從臺中掛號寄給你的(中國文學史)一部二冊,你收到了嗎?這部書我寫的序文,頗可看出我對中國文學的見地。我的“大眼光”是從根上扎刀,一刀見血,剖出骨髓所在,而不從枝枝節節上去費精神。一籃爛蘋果,還有什麼好挑的? 去年七月二十二號,陳世驤到臺灣來,大家一起吃飯,他說他看了我的(沒有窗,哪有“窗外”?)頗為欣賞我的文學觀。我常常想:一般人只知道我的思想能力和史學能力,卻不知道我在文學方面的“本領”,這真是“媽媽的”!
這次在臺中校正爸爸的遺稿,校完後,我對自己說:“看了這本文學史中的中國文人相,他們真是不行,真是笨。尤其在方法上和表達法上,他們更是差。以致民國六年胡適登高一呼‘文學革命’,乃有天下風從的效果。當時胡適並未讀過多少中國書,可是因為方法好,表達法好,所以立刻能把握住大趨向。中國文人中像他那樣聰明的,真是太少了!” 告訴你一個最妙的訊息:孫婉到文星去做事了。從今天起,先到我家裡上班,幫助我做“和文星分家”的細節。我和文星分開,“些技術上的麻煩需…一克服,我估計至少需要兩個月,才能分出它個眉目。
剛做了一陣出奇的計劃,現在已經是二號清早四點(或一號深夜四點),要睡了!
敖之
一九六六年四月一日
九十四
親愛的貝貝:
今天是我三十一歲的生日,正好又接到你十九號寄來的“小瘋狗”賀卡,謝謝你。(此後地址不要再寫文星了,可直寄信箱或家裡。)
九十四
今天生日,收禮十幾件。賀客有孫婉、孫白帆、官成飛、黃勝常、高繼梅、陳彥增、三姐全家四口、六小姐和她那一半、七小姐、老楊、老蕭、老郭、小張等。夜又與老蕭談到兩點多,談分手細節。
今天我還照了一張像,洗好後,當寄給你。
已是清晨五時,先寫到這兒。
敖之
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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