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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頁

」甘甜稍微向王初平解釋了一下自己的想法:「有想過為什麼人會遺忘嗎?一般來說,能夠過目不忘,這應該是比較有利的吧?」

如果過目不忘是一個優勢基因,那麼就應該『發揚光大』才是!在最開始的時候偶然有人獲得了過目不忘的基因突變,然後獲得這個基因突變的個體更容易擁有生存優勢,能夠更好的散佈自己的基因…漸漸的,這種基因越來越常見。

這才是正確的展開方式。

但事實就是,除了偶爾會出現的『天才』,這種過目不忘非常罕見(記憶力稍好不算,得是真正意義上的過目不忘,類似於『超憶症』)。

從這個角度來說,說不定記得一切本身就是人類擁有的能力,而讓人可以隨著時間推移有選擇的遺忘,這是另一種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就擁有的。

話說回來,誰又能說人天然就該遺忘?只能說習慣瞭如此,便以為是自古以來如此了。

至於為什麼要遺忘,自然是這樣更有生存優勢!

雖然這樣說顯得非常奇怪,對於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生靈來說,難道不是記得多一些更有好處嗎?生存的經驗什麼的,多記得一些總是好的吧…然而事實有可能真不是那樣!

對於人的記憶來說,只有重複的次數足夠多,這才能夠被牢牢記住——這樣有什麼不好呢?重複次數不夠,這本身就說明這件事不那麼重要,至少對整個種群來說不那麼重要!那麼就不要成為本能反應的一部分了!

甘甜曾經看過一個實驗,實驗物件是青蛙。青蛙只對橫向的、會移動的線條伸舌頭(試驗中都不使用真正的蟲子,而是用畫著粗線條的製片替代),畫著線條的紙張不動,又或者是豎著的,蟾蜍都不會伸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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