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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這個甜點。」

「這是公司的規定,絕對不能說。」他冷傲得像日本劍客,死也不肯把自己懷中的秘笈交出來。

「經過報紙介紹,會更受歡迎的。」我努力說服他。

「不可以。」他說罷走上了電樓梯。

我沿著電樓梯追上去,用激將法對付他。

「是不是這個甜點很容易做,你怕別人做得比你好?」

他不為所動,回過頭來跟我說:

「小姐,這裡只有我會做這個甜點,你說什麼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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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離開百貨公司,走進了一家唱片店,我跟在他後頭。

「請你告訴我好嗎?」我說。

「小姐,請你不要再跟著我。香港的女孩子,都是這樣的嗎?」

「不,只有我特別厚臉皮。老實告訴你,我想做給我喜歡的人吃,我答應你,絕對不會寫出來,可以嗎?」

他望了望他,繼續看唱片。

本來是想做巧克力曲奇給韓星宇吃的;餘平志的媽媽說得對,創造另一段回憶,也許更美好一些。我沒有看過韓星宇童年所看的天空,也沒吃過他童年時吃的曲奇,我何以那麼貪婪,想用自己做的曲奇來取代他的回憶呢?朱迪之說得對,我也是很愛自己的。

我看見那位麵包師揀了一張葛米兒的唱片。

「你喜歡聽她的歌嗎?」我問。

他笑得很燦爛:「我太喜歡了!」

我一時情急,告訴他:

「我認識她。我可以拿到她的簽名,只要你告訴我Cannele 的做法。」

他望了望我,終於問:

「真的?」

12

葛米兒在電話那一頭聽到我的聲音時,有點驚訝,她也許沒想過會是我吧?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呢?」我說。

她爽快地答應了。我們在咖啡室裡見面,她帶來了一張有她簽名的海報。

「那個人是你的朋友嗎?」她問。

「他是一位麵包師,是你的歌迷。我有求於他,所以要用你的簽名去交換。」

「這樣幫到你嗎?」

「已經可以了。」我說。

她脫下外套,外套裡面,是一件深藍色的、長袖的棉衣,上面印有香港大學的校徽,領口有個破洞。這件棉衣,不是似曾相識嗎?看見我盯著她身上的棉衣,葛米兒說:

「這件舊棉衣是我從林方文那裡偷偷拿走的。穿著他穿過的衣服,那麼,雖然分開了,卻好像仍然跟他一起,是不是很傻?」

斐濟人都是這樣的嗎?威威跟葛米兒分手的時候,吃了莫扎特,讓它長留在他身上。幸好,葛米兒比威威文明一點,她沒有吃掉林方文。

「你們還有見面嗎?」我問。

「我們仍然是工作的夥伴,也是好朋友。」然後,她問我:「你會回去嗎?」

「不會了,我已經有了我愛的人。」我說。

「我不瞭解他。」她悽然說。

「男人不是不是用來被瞭解的。」

「是用來愛的?」她天真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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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來了解我們自己的。」我說。

我終於用葛米兒的海報換到了Cannele 的秘密。它的外衣,因為顏色像老虎身上的斑紋,所以又叫作虎皮。這層外皮是要用雞蛋、牛油、麵粉和砂糖做的。至於裡面的餡料,是用|乳蛋糕粉做的。|乳蛋糕粉與玉桂、白蘭地和牛奶的分量,也得靠經驗去調配。

對於從來沒有做過蛋糕的人,那是一個很複雜的程式。想要做兩、三次便成功,更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