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社會中那些獲致較大物質享受者遠為自由。(例如:蘇俄工程師不及美國小工自由。——譯者)在自由競爭的社會中,窮人致富之機會確較承繼遺產者致富之機會為少。雖然如此,在這種社會中,窮人畢竟有致富的可能。自由競爭制度系建立於想獲致財富的人身上。而非建立於權勢之上。(譯者按:這一點重要之至。因為,在以政治目標來支配經濟發展的地區,有權有勢斯有財有富,無權無勢斯無財無富。因此,在這類地區,一人如不循權勢之路,則無論如何克勤克儉,亦必不能致富,甚至無隔宿之糧,度過著寄蜉蝣於天地的無根生涯。)同時,在自由社會,沒有人能阻止誰發財致富。今日有許多人不知失去自由之滋味為何,因此,也就常常忽略一項事實,即是,在西方自由國家,一個收入不豐且又技術欠佳的工人,其得以自由處理其生活之自由,較之收入遠為豐厚的蘇俄經理為大。在自由競爭的社會里,這個工人如要改變行業,或遷地居住,或表示何種意見,或以何種方式消磨其閒暇,凡此等等,都沒有限制與障礙。他個人人身之安全和自由沒有危險,沒有任何人藉著暴力來強制他做些什麼。(譯者按:做一個人最起碼須要這些自由,否則至多不過等於動物園裡的猴子。)
二
有人以為因私有財產而獲致的收入廢止了,各種不同的人收入上的差異依然保持原狀,那末大多數社會主義者所抱持的社會正義理想便可實現。然而,這些人卻忘記了一項事實,即,將一切私有財產轉變為政府財產時,政府底行動在實際上便決定著大家一切其他的收入。這樣一來,我們就是將“生活權利”交給政府了。(這是“完全繳械”!——海光)
我們如果以為政府底那些權力不過就是我們所授予的那些權力,那末便大錯而特錯,我們必須明白,政府底權力乃系新產生來的權力。而這種權力,在一自由競爭的社會,是任何人所不曾掌握的。吾人需知,只要財產為各個人分別享有,則誰都不能具有決定的力量來決定某人該收入多少,決定誰底社會地位該如何。在自由社會,一個僱主,除非肯出比任何人較多的價錢,否則沒有人願意跟著他幹一輩子。(但是,在現代極權統治下,政府是唯一的僱主。於是,你只有兩條路可走:跟著他幹一輩子;或者,死亡。——譯者)
我們這一代有許許多多人竟忘記了私有財產制度系保障個人自由之最重要的制度。這種制度,不僅保障了有財產者底個人自由而且也保障著窮人底個人自由。之所以如此,因為,生產資具分別為許多人所保有,而且各人獨立從事生產,沒有誰能完全支配誰,於是各個人得以自行決定謀生之道。窮人也可以生息於這些空隙之間。(譯者按:海耶克教授之所言,實關聯乎人生底根本問題。財產私有,不僅為個人生活之所資,且為保障人格、氣節、志趣、興味、情操底必須條件。陶淵明之所以能賦“歸去來”辭,之所以能不為“五斗米折腰”,因他尚有“將蕪”之“田園”。今日中國非全無陶淵明,但幾無將蕪之田園,於是,不得不在拗逆志趣與夫大打折扣之條件下苟延殘生。在這樣的一個社會,高調“精神文化”,雖至地老天荒,亦必無人理睬。那些不懂得怎樣思考現代問題的玄談“心性”流者,可以少息矣!)反之,如果所有的生產資具都歸一人控制,那末,無論此君在名義上是否代表整個“社會”或系一大獨裁者,只要他操有這種權力,便可以對吾人施行全面的控制。(這真是經驗之談——譯者)
自昔至今,少數極端分子,或宗教信仰者,雖家無恆產,可是,其志同道合者如富有資財,能照顧彼等所享有的自由,常較他們只在名義上系社會財富之所有者為大。這類事實,無人可以置疑。(譯者按:蘇俄之類的極權地區,工人只是財富在名義上的所有者。馬林可夫及高階黨要為財富在實際上的所有者。結果,盡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