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靜靜地,彷彿看到我媽的羞澀的模樣兒了。
我媽撲哧撲哧地連笑了四五聲兒,然後就突然收攏了。我彷彿看到了我媽臉上瞬息之間掠過的那一陣快樂。我把我媽逗樂了,但我心裡並不愉快。
我媽的話雖沒有引起我的恐慌,但現實生活中,我爸媽那個年代及那個年齡的人,也有四十多歲吧?四十多歲的男人是個惹事生非的年齡。
我自認為我是個純正的現代青年,驕傲地活在追求真愛、敢於去愛的年輕人。我主張合則聚,不合則散,我能夠理解一切因為沒有愛而分手和離婚的局面。時下離婚率節節攀升,有人懷疑這是文明和道德的倒退。我倒並不這麼認為,反而覺得這恰恰是一種進步。不是說現在有這樣那樣的“豆腐渣工程”之說嗎?想想,從我爸媽往上走的年代裡的人,有多少婚姻不是“豆腐渣”式的壘起來的?有多少人能夠將日子和生活給區分開來的?
總歸,說別人的話好說,到自個兒家裡遇到這事兒,就是兩種心境了。想的和做的並不是完全的統一。我面臨我家出現這樣的問題時,突然迷茫起來。
事隔不到一個月,我媽打電話來。我媽這次打電話跟上次不一樣。這一次簡直就是對我爸的一種控訴。說話的語氣也不帶哭腔,全然一副咬牙切齒,一副有了把柄、鐵證如山的口氣。
我相信,我媽說的可能是真的。店老闆和店員搞上了的事兒,現如今也不算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了。社會環境變了,兔子也學會了吃窩邊兒草了。我自已不也同幾個已婚女人睡過嗎?我覺得我媽也太大驚小怪了。
我媽說我爸果真有女人讓她逮個正著。我相信我媽這回是有證可依了,不是平白的臆造。我也相信我媽為這個證據付出了不少用心和努力。
我爸暗下的那個女人不是別人,就是店裡請的女幫工那芬。我尚未謀面的和我差不多年紀的女孩兒。我爸做那芬的父親想畢也綽綽有餘。
我媽說,那芬那臭表子肚子裡還懷了野種。
我媽哭著一字一頓的說著,還是那種咬牙切齒的語氣,恨到骨頭裡的語氣。我不用問,就已經猜出那芬肚子裡的野種是我爸爸的。那野種就是我未來的弟弟或妹妹。也就是說,我媽與我爸的婚姻已經走到了邊緣了。到邊緣地帶的事兒都是無可挽回的,任何努力或反抗都不過是一種徒勞的垂死掙扎。
我想,依我媽那開朗地、喜歡張揚地、好強的個性,我家裡肯定亂套了。那個叫那芬的女人,肯定更沒什麼好過的。我爸也是。
於是,我決定回一趟家,越快越好。
我整個人卻變得恍惚起來,是呵,我回家能做什麼呢?勸我爸媽重歸舊好?揍一頓那芬那小女人?婚姻上的問題實在是人世間所有問題中最麻煩的事兒。它麻煩就麻煩在,不管是身處問題之中的人還是親朋好友,都只能是做個局外人。誰都無能為力。
我回家是臨時做的決定。這天早上,柳迎風剛走,我就起來了。事實上我一夜都沒怎麼睡好,眼睛閉著,心是睜開著的。我翻來覆去的想著三個人:我爸,我媽和第三者插足的那芬。最後不知怎的,我又想到了那芬肚子裡的、與我同父異母的弟弟或者妹妹。有那麼一會兒我心頭湧現出一股莫名的興奮與熱望:要是那個同父異母的孩子是個女孩兒該多好呵。
我甚至笑了。但我不清楚我是在夢裡笑還是在夢外笑。
打電話到火車站去詢北京到南京市的火車的時間。回答說:10:30。我起來時已經9:40了。我匆匆忙忙做了一翻準備,也沒什麼可準備的。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