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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只要音樂還在繼續,生活還是有意義的。”

斯諾是一個我完全不瞭解的人。儘管那潔白的碑石上寫著他的生卒年月。但那不足以達成對一個陌生人的瞭解。雖然這個名字也曾聽過。看過。雖然也模模糊糊,道聽途說地知道點有關他的事情。但瞭解一個人需要的東西更多、更具體,要有性格特徵和血肉。我在想,我面前的這片普通的土裡,埋著的是一個熱愛這裡的人的身體化成的灰嗎?還是安歇著一個仍在躍動的靈魂呢?那未名湖中的水波有沒有經他輕盈地掬起過而永恆地不平靜?一個人活在哪裡,如何活法,有時真是值得思考和認真對待的,而人對於死後埋在那片土地的挑選又是為了什麼呢?死,本身就是對生的徹底否定,意味著無法重回的消失。那麼,消失在哪裡難道真的很重要麼?

那句“葉落歸根”的話,不知令多少海外遊子回到他們的出生地,哪怕他呆在出生地的時間及其短促。但人們只願意把“生”在身上發生的地方叫做根,並且日積月累地聚成那麼一種尋根的情結。既然生時拼命掙開故土去異鄉做著實現一切的遊子,那麼垂暮或死後又何必去歸入那也許不是你的樹下之根呢?

當然。用這種說法來解釋這個斯諾是行不通的。我反而有些理解並讚賞他萬里迢迢來到這一片土才為安了。他的死猶如他的生之追求,在他曾經鮮活的思想深處,他不在乎他在哪一株樹下呱呱落地。

曾經我看過一部電影叫做《生死閒話》,說的是一些身患絕症的人,他們在用自己有限脆弱的生命去熱愛生活,多種可能的悲喜都在集中爆發。把“生死”以“閒話”的輕慢方式來演繹,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意念我說不太清。但我喜歡這樣的語句。“生死”可以“閒話”,那裡面最動人的那個女子每天給病友們跳舞,不在乎會累得吐血。而且也不忘記魅力。追求並相信愛情。最後他安眠在愛人的懷抱。在駕車出遊的旅途中,她結束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想來“生”和“死”對於我們是最無法抗拒的兩個自然力。“生”不是我們所要追求而得來,“死”亦不是我們可以控制。它們只行走在自己的規則之上,我們無從理解它,更無法改變。我們只有承受。既然這樣,我們何必無謂地按照自己的意願將“生”“死”描上那麼多斑斕的顏色來迷惑自己呢?好像生死皆是可以由我們的人力任意塗抹的。這不僅徒勞無益,而且還極盡荒唐。我們何必不放鬆心態,閒閒地平靜地與生死麵對,不必誇大生,也不必渺小死。生死本是一個人的兩極,在“生”開始,在“死”結束。只要平靜接受已是足夠。

第四章 去他的“我愛你”(5)

或者說,大千世界是一篇沒有結束句的長文章,每個人只是一個小注腳,對於滔滔不絕的文章,小注腳並不像想象的那麼重要。

就如柏拉圖解釋他的老師蘇格拉底之所以從容就義:死後或毫無知覺,如無夢之夜一樣痛快;或遷居彼界,得以和後來志士仁人相處,不必為思想而殺人者打交道,實為無限幸福。

他的結束語是:“分手的時候到了,我去死,你們去活,誰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讀著自己想讀的文字,想著自己所想的問題,是我每日閒雜時必做的功課,在這些功課中,東子有時候變得無限偉大,有時候變得讓我咬牙切齒地恨,我會站在化妝鏡前,對著鏡中那個沒有任何活力的我罵著,去他媽的,我愛你。去他媽的,東子,去他媽的,男人。去他媽的,愛情。

罵是這樣罵著,愛卻是異樣強烈地在我的身體裡穿行,沒有一刻是閒著的,沒有一刻。什麼時候起?我不再奢望東子突然出現在我的身邊,我甚至連那個矮小的朱小燕都一塊咒罵,她憑什麼可以和東子同居一室?她又有什麼資格佔有“我的東子”?

我是不講道理的,我活著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