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在哪裡?它如何就抓住了秦國的痛點?為何就能成功推行?
固然它依靠了君主至高無上的權威,但如若不是順應了潮流,也是萬萬不能見效的。
自戰國形成“七雄”並存以來,有些知識分子已看到了未來“天下定於一”的趨勢,某些君主也做過這個夢,可是列國的實力不分上下,爭鬥的結果可能是長期遷延下去,最後誰也吞不了誰。那樣的話,中原就可能是七個國家並存,征戰連年不息。
可是農耕經濟對大水利的要求、對息戰(和平發展)的要求,是歷史最深層的驅動力,它驅使其中必有一國,要在國力和軍事能力上高出別國一大截。
如此,這個國家才能完成“定於一”的重任。
商鞅變法,就是來做這個的。
無論是36年前的所謂“批儒評法”,還是當下的電視劇《大秦帝國》,都沒能說透這一點。因此我們也就無法理解,商鞅何以能那樣地意氣風發?
要弄明白商鞅變法的要竅,首先要弄明白商鞅施政綱領的核心,那就是“重農重戰”。商鞅主張稅收公平,獎勵墾殖,使百姓樂於種地;還主張“重刑少賞”,使百姓不敢犯法,只能乖乖服從政令。
他推重農戰,貶斥儒術和商業、手工業,認為知識分子、商人和手工藝人都是投機取巧者。他說:一千個農夫裡邊,要是有一個人幹上了這些,一千個人就都會怠惰。人們之所以從事這些“末流”,就是為了“避農戰”。人民要是都偷懶,那收成怎麼能不少?兵力怎麼能不弱?
有了糧食,有了兵,秦國自然就能打惡戰,破六國,進而底定天下。
商鞅就是這樣一個捕蛇者,他只打七寸,別的不問。
第十章千古豪邁是商君(2)
他實施的第一次變法,主要內容有:
一、編定戶籍,實行連坐法,鼓勵檢舉。把居民按“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編組,凡是告發奸人的,與殺敵斬首同賞,不告發的要腰斬。旅店收留無證者,旅店主人與奸人同罪。
二、禁止私鬥,獎勵公戰,以軍功授爵,廢除世襲爵祿。他推出了一整套新的爵位等級制——二十等爵,按爵位高低,分別享有不同等級的田宅、官職、俸祿。從此全社會以軍功大小來定尊卑貴賤。公族宗室的“鐵飯碗”完全廢除,宗室沒有軍功的,開除宗室籍,與平民無異。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開荒。凡生產模範者,可免稅、免勞役。凡從事末流或因懶惰致貧的,罰沒為官奴。
四、禁遊說之士,焚燒《詩》、《書》。商鞅焚詩書,是先於秦始皇開了焚書之先河,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認為儒家思想“(效)法先王”的主張與變法衝突,所以乾脆不要傳統的意識形態,以法律取代之。同時廢除知識分子,以官吏取代之。
如此力度的改革,必然觸及貴族集團利益,所遭遇的反彈異常強烈。據載,變法之初,櫟陽城內“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物議如沸,群情洶洶。
老世族的特權一夜之間化為烏有,他們怎能甘心?
知識分子忽然變成非法遊民,他們怎麼服氣?
秦國執法歷來嚴苛,這些失意者不敢與新法對抗,就唆使年幼的太子嬴駟故意犯法。
商鞅早知道,“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原本想狠狠治太子的罪,但考慮到太子是嗣君,不得施加刑罰,就下令對太子傅(太子的老師)公子虔施以劓刑(割掉鼻子),對另一位太子老師公孫賈施以黥刑(臉上刺字),處罰他們的連帶責任。
自此,秦人都知道這個左庶長不好惹,全都低首下心地服從新法,沒有敢犯法的。三年之後,新法暢通無阻,百姓也紛紛稱便。但是,商鞅畢竟是一個精英分子,他的法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