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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磯”。我想我當初寫這個,是因為我在大學裡最喜歡的課程就是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文學。我的畢業論文寫的就是“後《忽必烈汗》時期”

的柯勒律治,談的是他的訓誡。我喜歡約翰?亨利?紐曼和沃爾特?

以及整個他們的圈子。我喜歡馬修?阿諾德的那些東西,也喜歡寶琳當時寫的東西,我想,在這兩者之間,我應

該找出某種方式來加以比較。當然,事實上,它們完全不同。

在加爾文大學的最後那個春天,我給寶琳寫信:“你是對的———我現在想去加大了。”儘管我沒有受過專業訓練,而且加州大學從理論上來說很難進,科林?楊還是在寶琳的推薦下收了我。於是,1968年的秋天,我來到加州,進了加州大學電影學院。註釋:'1'路易斯?布努艾爾的《維莉蒂安娜》(1961),西爾維婭?皮納爾(SylviaPinal)扮演理想主義的年輕修女,她慈善的做法遭遇了殘酷的忘恩負義。加爾文大學並非唯一對該片表示意見的(特別是它的結尾,是對最後的晚餐的不敬戲謔),影片在導演的故鄉西班牙剛一上映就被禁了。'2'卡爾?德萊葉的《諾言》(1954),阿蘭?雷乃的《去年在馬里昂巴德》(1961),路易斯?布

努艾爾的《納扎林》(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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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人第一節(1)

SchraderonSchrader

凱:到加州大學沒多久,你就成了職業影評人。這是怎麼一回事?

保:嗯,這事挺有諷刺意味的。當時我在外賣店兼職,送快餐,收入大概是一星期20美元。加大的一位教授,他也是寶琳的朋友,告訴我說,《洛杉磯自由媒體》()在招專攻主流電影的影評人———他們每週有兩位影評人寫東西,一位專攻地下電影,一位專攻進影線放的那些主流片。於是我寫了篇關於《面孔》(Faces)'1'的長文交了過去,他們看後很喜歡,要下了我,給的報酬也是每星期20美元!我心想,這可太好了!我能看###,看完能寫影評,而且掙的錢和我送外賣的一樣多。沒什麼能比這更好

的了!

現在回頭再看這些文章,感覺有點怪異,因為我顯然是整本雜誌上最保守的作者。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是這樣的,我找到他們說:“為了這篇文章,你們每星期付我20美元。但是,如果你們能專門給我塊地方,給我個專門的標題,裡面寫上我的名字,每星期都有,我就把那20美元還給你們。”他們說:“這很公平。”於是,他們就在雜誌上印了個小方框,裡面寫著“電影:保羅?施拉德”。這樣,人們就會記住我的名字,而非永遠只是那破折號後的一行小字。直到現在,都會有人對我說:“哦,我記得你在《自由媒體》上寫的東西。”當然,他們記得的並非我寫的影評,而是那個小小的黑

色方框。

凱:在一種近似於地下作坊的環境中寫作,你是否感到拘束, 抑或你認為這很適合你?

保:正是在這一點上遇到了問題,才令我遭到解僱,那是1969年,焦點是《逍遙騎士》(EasyRider)。一直以來,編輯部從沒給過我什麼壓力,這時候,《逍遙騎士》忽然冒了出來,我意識到它會在地下電影圈中引起轟動。我去看了放映,彼得?方達(PeterFon-da)就坐在我旁邊,托米?斯默瑟斯(TomSmothers,美國喜劇演員,

與弟弟迪克的喜劇二人組“斯默瑟斯兄弟”在1960年代馳名美

國,也是當時演藝圈中知名的反戰分子。———譯註)在另一邊,身後坐的是丹尼斯?霍珀(DennisHopper)。之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