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麼清楚幹嘛?她不在這兒……你們仨也不該在這兒,除非銀錢的滋味能討我喜歡。”
布蕾妮把硬幣擲過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兜裡。
“她那兒還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佈。
“她那兒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蔥。”
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慍怒地瞧了瞧他們,方才跑去地窖。
“你兒子?”克里奧爵士問。
“我和我老婆撿的小子。我們有過兩個兒,一個讓獅子殺掉,一個死於天花。這小子他娘被血戲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覺時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動砍刀指指桌子。“你們先坐。”
壁爐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燼的位子坐下,把長腿伸展開,每動一下都伴隨著鐵鐐的響聲。真煩人。等事情完結,我要把這堆東西絞到妞兒的喉嚨上,瞧她會不會喜歡。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肉,並用培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里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著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流城那邊有什麼新聞?”他問克里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里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交戰。”
“嗨,到處都在交戰。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克里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著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握緊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寄生蟲而已,”克里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只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布蕾妮陰沉地望著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爭。”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里,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裡,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游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隨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里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著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