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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回族習俗,如果孩子抓到了筆和本子,就意味著將來是一個能寫會畫、才華出眾的文人學者;如果抱上了《古蘭經》,就認為是個精通阿文、百問百答的阿訇,是一個真正的穆斯林;若拿起劍刀,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是個耍刀舞劍,好武尚勇的武士;如果既抓了筆又拿了劍,就認為這孩子會成為一個文武雙全的大將,要抓到不起眼的小玩具等,則認為是個吃喝玩樂、貪圖安逸、成不了才的“榆木疙瘩”;如果孩子什麼也不抓,便說他(她)是個昏昏噩噩、一事無成的白痴、庸人等等。當孩子抓到鋼筆、本子、《古蘭經》一類的東西時,孩子的父母歡天喜地,心曠神怡,高高舉起孩子慶賀逗笑,圍觀者拍手叫好!
抓歲儀式結束後,主人便端出歲糕、滾燙的燴菜,和來賓一起會餐一頓,祝賀孩子年復一年,吉慶平安,健康成長。有條件的回族家庭,以後每年在孩子的生日,都蒸一個歲糕,在自己家庭範圍內慶賀、紀念,不請客人。這種習俗直到女孩長到九歲,男孩長到十二歲為止。
東非的巴朱恩族(其他國家)
流行一種類似中國“抓周”的起名方法,即將事先選好的許多姓名寫在樹葉上,讓出生後七天的嬰兒自己抓取,抓到哪個名字就用哪個;中非裂谷地帶的民族因為地處“非洲十字路口”,自古以來戰禍頻仍,給孩子起名常常帶有憂傷色彩,如盧格巴拉族常給孩子起名“懶惰”、“討人嫌”、“小氣鬼”、“沒牛漢”,這往往是孩子父母的缺點或家庭窘境,帶有自嘲意味;巴尼歐羅族則常給孩子起名“可憐蟲”、“無家可歸”等,這則是部族爭端、疾病瘟疫等不幸事件的生動紀錄。
隆重的潮汕*禮
小孩總要長成大人的,謂之“*”。據說古代法定的*年齡是男人二十歲,謂之“戴冠”,屆時要行“戴冠禮”,女人則視十五歲為*,謂之“及笄”,也要舉行儀式,但沒有男孩子那麼隆重。
到了當代,則不管男女都將十八歲為法定*年齡,可以享受權利,必須履行義務,在民間,則約定俗成地將十五歲視為*。
在全國各地,都有未滿十五歲的男女(也有的地方只限男孩子)舉行*禮儀式,只是繁簡不同,要論行*禮的鄭重其事,首推潮汕。隆重到市面上竟出現了為這項儀式服務的行業。不過,他們店前掛的可不是“*節用品”之類的字樣,而是用大約紙寫著“出花園”三個醒目大字,因為潮人稱行*禮為“出花園”,“出花園”的店鋪就是專為“出花園”的孩子服務的。
凡是行*禮所需要的用品,除食物之外,其它的店鋪裡應有盡有,像什麼木屐呀、花籃呀、腰肚(腰兜)呀、桶盤呀、米筒呀、筆筒呀等等。中國人尚紅,潮人尤甚,所以凡出花園的用品大都或添或刷以濃烈大紅色,使得店內紅光耀室,喜氣揚揚。
兒女是大人的寄託和希望,誰都想把心肝寶貝的*禮辦得如式如儀,而且現在大多數家庭只生一個,*禮更是“幾十年等一回”,禮俗又有那麼多繁文縟節,有幾個能記得清楚?於是有的店家便免費向顧客提供有關這方面儀規諮詢,以招攬生意。出花園禮儀,潮汕各縣市大同小異。一般要先求神問卜,獲知沒有“忌諱”或“衝撞”,才能舉行儀式。
禮儀的第一步就是沐浴更衣,沐浴的水要燒開後再降溫,還要用泡上十二樣鮮花,如百合、桂花、牡丹、芝蘭、紅花(石榴花)、玫瑰、百日紅、千日紅、九里香再加上榕樹枝、竹枝、桃樹枝、狀元竹、青草等等,具體並無特別的規定,鮮花可隨季節選用,但一定要湊足十二樣。花最好取吉利好聽的,唯有一樣花不可泡於水中給出花園者沐浴,就是菊花,“菊”、“革”、“激”潮音皆相同,而不管是“革”還是“激”,都含有憋屈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