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了胖子。胖子對此大笑說,作愛當然是閉上雙眼。胖子說完還煞有介事地解說起女人作愛為什麼習慣閉上眼睛,他說,因為閉上眼睛一切都會讓位於身體的感覺,使她們更能專注於性事。
哎,恕我無知。
要知道平常,胖子一個月下來手機才用十來塊,自己都如此捨不得打,當然更捨不得借別人打了。我們有時候剛好手機沒電,跟他借打一分鐘都要讓他心疼一個禮拜。這樣的結果是我們向他借錢的人內疚了一個禮拜。
胖子沒錢交電話費,沒錢吃飯,就向我們張口借錢,我們決定藉機敲詐他一頓。我們爽快地答應借錢給他——只是答應的時候爽快,掏錢就沒那麼爽快了,我們附加了條件,他必須請客。胖子立即答應,跟我們一樣,只是答應的時候立即,並沒有馬上請客。他說得等他們戀愛一週月才請。我們擔心,不是擔心胖子不講信用,擔心他們的戀情是否能撐到那個時候。何子輝提醒我們說,胖子要是失戀更不怕他不請了,他痛苦肯定找我們陪他喝酒的。那個擔心立刻變成跟杞人憂天一樣可笑。
一個月來,胖子他們的戀情持續穩定發展著,而且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按此態勢,行洞房之事指日可待——跟結婚沒關係,現在,洞房演繹的動作已經背叛了原來的規則,從婚姻裡脫離出來,寄於戀愛中,而且成了戀愛必不可少的元素——我說的是你們,我不在其中。我和小晴戀愛四年,我們最多也只是接吻,這也是小晴的底線。
對於戀愛該不該發生性行為,我也有自己的觀點,可惜的是,在我從未表達過的情況下,已經有個網名叫五音小子的人在網路上闡述過,所以嚴格地說不是自己的觀點,而且我再一次表達的時候,沒人會承認那是我的——這是我的不幸,其實每個人經常有這樣的不幸的。
不幸的我,只能說下面那段話是我引用的(最近寫小說引用幾個字都可能被告,但願這個作者不要像某些人那麼無聊):
“我知道我也是人,總有七情六慾的,我也想;但我更清楚地知道,我不能那樣做,也許以後會分手,那對小雨不公平——不是對我們之間的愛的懷疑,只是真的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當然我也是覺得我這樣更能說明我是真的愛她的。我是這樣認為的,兩個人相戀,還在戀愛階段,那我們最大的權利也只能是接吻;至於第一次,那是一定要留到洞房,留給娶你的人,能給你一生幸福的人。所以,我一直覺得現在的我還沒有那個權利,沒那個資格。”
上面那是我最近因無聊和舍友跑網咖上網——坐在電腦前發現不知道幹什麼,百般無聊之際,看的一篇網路小說《我的第二次初戀》裡男主人公與女主人公要發生關係前,男主人公的思想鬥爭——這小子真行,在床前還能想這麼多。
這故事講述的是一個純美的校園愛情故事,我很喜歡這小說,當然這並不是因為覺得他寫的好——再好也比不上我的,嘿嘿!喜歡的原因只是因為那男主人公很像我,一樣喜歡籃球,一樣的幽默,一樣的善良,一樣的傻,一樣的……哎,當時看的時候感覺那主人公就是我——有些不同的是,我們跟菸酒關係的親密程度。
說實話,看那小說的時候,我也是很陶醉,但看完我不禁憤慨了,這憤慨源於我看到我身邊的愛情都是不盡人意的,覺得那小說八成是那小子瞎編的,突然有種被那小子忽悠的感覺。其實不管是真是假,出於對廣大網民的負責,他都不應該發表出來的,這裡我只想那小子真不厚道。因為,根據那小說在網路上的受歡迎程度,我覺得可能會造成以下不良後果:看了那小說後的高中生,肯定會對大學的愛情充滿憧憬,既而像我們努力學習上大學,然後跟我們一起後悔;而那些已經從事工作的人士看了小說,肯定要後悔自己沒讀過大學了,或者讓他們又多了一條後悔沒上大學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