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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們沒有餘力再養只狗。

然而,媽媽在她還是個小女孩兒的時候曾經把一條叫做薩蒂的白色貴賓犬當做至寶,之後又養過一條叫“公爵”的德國牧羊犬。她的父親,也就是我的外公,也愛狗成痴。他為了養狗這事兒代表我跟媽媽說了幾個禮拜,可媽媽愣是沒答應。於是我彪悍的外公決定先斬後奏,之後的一天早上,他直接抱回了一隻迷你型雪納瑞犬。

媽媽惱怒不已。等我放學回家的時候,那條叫做赫爾曼的黑色小狗被拴在了我家後院的鞦韆上,一臉哀傷地看著我,簡直就是在說:“養我吧!”而媽媽和外公則在房裡進行著一場火暴的“討論”。雖然我苦苦哀求,但我媽堅決不許赫爾曼待在我家,外公只好把赫爾曼帶走了。這之後我幾十年都沒養狗。

成年以後,我一直堅持在記事簿上寫待辦事項清單。雖然我總是在本子上面寫下一些諸如工作安排啦、業餘愛好上的點子啦、好味道的餐館啦、朋友們的聯絡電話啦這類林林總總的生活目標和瑣事,然而時光流逝,二十五年過去了,有三個字一直沒寫上:“養條狗。”

不知為何,我總暗自認為:擁有一位四條腿的夥伴是幸福的秘訣之一(而且通常比擁有一位兩條腿的夥伴更容易)。

儘管我有一大幫密友,但我被公認為不擅長建立親密關係。然而在我看來,幸福生活的關鍵就在於創造和諧豐富的家庭生活。而這一努力的首要部分難道不是擁有一隻狗做伴嗎?

這一切都是命中註定的,直到過了而立之年以後,我終於冒險嘗試了一把。

那年夏季一個炎熱的日子,我跟老友邁克爾出門去買衣服。那天非常溼熱,我們倆在布魯明戴爾百貨店裡閒逛,我本來只是想買套浴衣——而不是順道買只狗。但我們倆隨後沿著萊剋星頓大街走到了東七十七街的一家寵物店前,店前櫥窗裡裝滿了正在嬉戲的小狗。

“嘿!看!”邁克爾指著一隻他喜歡的狗向我驚呼,“那條小哈巴狗好可愛!”他指著的是一隻臉帶皺紋、鼻子有些塌的棕褐色小狗。我盯著那條小哈巴狗,嘴裡咕噥著:“他很可愛。”邁克爾則一把把我拉進了那家寵物店,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就記不太清了。

只記得我掏出信用卡付了這隻狗的錢,這還沒算他的板條箱、玩具、枕頭、食物、水碗、毯子、防臭劑、香波、空調,哦,對了,還有嬰兒門……

之後那趟計程車之旅簡直就是超現實主義的,我抱著我的購物袋,而邁克爾則抱著“寶貝”,他幾乎立刻就給那條哈巴狗取了這麼一名兒。

回到我的公寓以後,我們把小狗的新家安在了我家的廚房裡,然後我就看見邁克爾抓著小狗的兩條前腿跟他一起跳舞,小狗的兩條後腿則在空中甩來甩去。哎,不管怎麼說,他們兩個玩得很開心。

折騰了幾小時,邁克爾終於向我說“晚安”然後回到了他在23層的公寓裡,房裡只剩下了我和我的消費品。

“寶貝”躺在他那由板條箱做成的窩裡,香甜的鼾聲飄出了廚房。而我則惶恐不安地在床上難以成眠,呼吸急促,汗出如漿,煩躁不已。我覺得我好像因為我的衝動行為掉入了一個陷阱,這讓我想起過去因駕車超速而被捕的情景。我開始打電話給我的朋友們:“我犯下了一個實實在在的錯誤……我到底在想什麼?”

我本能地知道對我來說“寶貝”不是一條合適的狗。我不想養這種小狗,也不想養只公狗,更不想養打鼾的狗。除此之外,“寶貝”還算完美。

“你被雷劈了吧?”我打電話給邁克爾時,他說,“給你自己一個機會。別太快做決定。”但我已經決定了。

第二天破曉我又打了個電話給邁克爾:“我不能養他。這狗要送回去……”

然後我就動身帶著“寶貝”回到了那個寵物店。當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