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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鑰匙開啟門,發現她的男朋友,跟她最好的朋友兼舍友,孤男寡女,正在湊手不迭地穿衣服,床上地上一片狼藉。

後來程無為了解,風荷的那個初戀男名叫王朝陽,因為出自離婚家庭,遭到風荷媽媽的反對。風荷媽媽認為,出身那種家庭的孩子,心理多多少少有些不健全,並且社會關係複雜,風荷真的跟他談成結婚,不會有好日子過。

而跟王朝陽暗渡陳倉的女孩,從高中時代起就是風荷的同學兼好友,大學時代也同班同宿舍。風荷平常大大咧咧,他們什麼時候搭上的,她一點訊號都沒感覺到,打擊之大不是言語能夠形容的。

她說:“我們那麼多年的友誼,從高中到大學,就這麼煙消雲散。”

她與同學換了宿舍,把男朋友的東西統統扔掉。

據程無為後來講,他之所以能走到那片樹林,完全是偶然。他那個時候正給孫逢秋和他的女友做大燈泡。據他說,做好一隻優秀的大燈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該亮的時候亮,該暗的時候暗,該出現的時候要出現,該消失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地消失。當時革命工作正是需要他消失,但也不能消失到失蹤的程度,於是機緣巧合,他就碰到了陸風荷。

起初不經意的你,和少年不經事的我,紅塵中的情緣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語的膠著。 陰差陽錯,這個女人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成為他的妻,他的女兒的母親,這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緣分?

第二次在食堂見面的時候,程無為發現那個叫王朝陽的男孩簡直是腦子進水了——眼前這個小姑娘確實漂亮,身材少有的挺拔健美。第一次碰到她,她哭得鼻青臉腫象豬頭。當時她大三,他大四,本來程無為打算畢業後回家鄉工作的,因為決定要追陸風荷,竟臨時抱佛腳,複習考研究生。

好在他給孫逢秋做燈泡若干年,大把的時間並未浪費,總是隨身帶著一本書,該消失的時候就躲到一邊去看書,所以考起來不費吹灰之力。

接著孫逢秋跟女朋友分手,反過來給他倆做燈泡。孫逢秋因為是上海人,就沒讀研,直接找了份工作。接著風荷也工作,在某外資化工企業做銷售。反而是程無為,基本上沒有給人打過工,一畢業,因為自己有個產品被兩個人看好前景,就被脅迫著自己創業。

回頭想想那時真是艱苦。孫逢秋也就罷了,風荷一個女孩子,風裡來雨裡去地跟孫逢秋一樣跑客戶 ,程無為則三天兩頭地泡在郊縣的工廠裡盯試驗,盯產品,只有星期天三個人能聚一聚,去卡拉 OK 一通怒吼:“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沒有什麼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有時候真的是累極了,孫逢秋也不回家,三個人橫七豎八地倒在程無為的出租屋裡過一夜。

生活費用全靠風荷的積蓄和她家裡的接濟。洗澡的時候,風荷能見自己身上的肉一點一點地消失。風荷媽媽每每掉眼淚:“你這孩子,好日子不過,瞎折騰些什麼?”

風荷一邊狼吞虎嚥地吃媽媽的夜宵,一邊伸手要錢:“拿來。你再不管我,我小命休矣。”

兒女是父母一世的債。

那個時代,程無為就是愛陸風荷的健美,愛她的直率,愛她的執著,愛她的吃苦耐勞,總之他什麼都愛,就連她不會做飯他都愛。這世界上會做飯的女孩有的是,可是陸風荷只有一個。

程無為正沉浸在對往事無限的遐想中,風荷伸出手指捅捅他,問:“你知道你當時哪點感動我?”

程無為:“啊?哪點?”

“因為你又傻又善良啊 ~~~~ ”風荷笑著說。

當時的她對他來講還是個陌生人,他好心地對著這個哭得奇醜無比的女孩千叮嚀萬囑咐:“同學,別老一個人待在這裡,太危險了。”

就憑這,陸風荷信誓旦旦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