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項研究的宗旨,周作人說:“蓋兒童者,未來之國民,是所以承繼先業,即所以開發新化。如其善遂,斯舊邦可新,絕國可續;不然,則雖當盛時,而赫赫文明難為之繼,衰運轉輪,猶若旦莫,其源竭也。將興之國,靡不重其種息,故富進取之氣,而有未來之望。”212不無藉此實現《望越篇》所謂“種業更除”之意。至於所說“原父子之倫,本於天性,第必有對待,有調合,而後可稱,今偏於一尊,去慈而重孝,絕情而言義,推至其極,乃近殘賊”,後來他提出以“子孫崇拜”替代“祖先崇拜”,或即發端於此。
周作人的兒童文學研究和兒童教育研究,關鍵在“以兒童為本位”213,而對“兒童”的理解實有別於既往:“蓋兒童者大人之胚體,而非大人之縮形。……世俗不察,對於兒童久多誤解,以為小兒者大人之具體而微者也,凡大人所能知能行者,小兒當無不能之,但其量差耳。”214“小兒的發見”以後被他歸為“關於這‘人’的真理的發見”215之一。這幾年的研究工作,是周作人形成自己的人道主義思想體系的重要步驟。在他看來,兒童作為一種獨立存在,自具其一應特性;據此而施行合宜的教育方法,旨在保障他們享有健全完善的生活:“今之教者,當本兒童心理發達之序,即以所固有之文學(兒歌童話等)為之解喻,所以啟發其性靈,使順應自然,發達具足,然後進以道德宗信深密之教,使自體會,以擇所趨,固未為晚,若入學之初,即以陳言奧義課六七歲之孺子,則非特弗克受解,而聰明知力不得其用,亦將就於廢塞,日後誘掖,更益艱難,逆性之教育,非今日所宜有也。”216
周作人傳 第三章 一九一一(4)
周作人以兒童文學可供兒童教育應用,故特予留意;但並不忽略其文學特性,而且將此視為根本:“童話者,其能在表見,所希在享受,攖激心靈,令起追求以上遂也。是餘效益,皆為副支,本末失正,斯昧本義。”217自一九一一年歸國後起,就積極從事童話的蒐集整理工作。他說:“用童話者,當上採古籍之遺留,下集口碑所傳道,次更遠求異文,補其缺少,庶為富足。”218所作《古童話釋義》、《童話釋義》等,皆屬此例。他更在《紹興縣教育會月刊》發表啟示:“作人今欲採集兒歌童話,錄為一編,以存越國土風之特色,為民俗研究兒童教育之資材。”219結果只徵集到一首兒歌,他自己則陸續記了二百來則。手稿留存至今,題為《童謠研究》,包括所輯錄的古今有關論說,古代童謠和今代童謠,後者或據範寅《越諺》轉抄,或為周氏親自蒐集。稿本註明“二年癸丑一月始業,擬編為《越中兒歌集》一卷”220。以後他的興趣由兒童教育轉向民俗研究,擬據此寫成《紹興兒歌述略》,“箋註這一卷紹興兒歌,大抵我的興趣所在是這幾方面,即一言語,二名物,三風俗”221,但僅在一九三六年寫了一篇序言。
周作人依舊保持先前的文學抱負,雖然作品並不算多。他說:“現既以小說為文學之一種,文學之意義由今日言之,已趨於人生之藝術之一面,故小說自亦隨之轉變,非僅供娛樂為觀美,當關於人生根本問題有所關連,乃有價值可言。改良社會,自亦在範圍之內,唯不僅限於一部分,亦不能以皮相之解決為足,蓋問題至為溥博而深切,吾人不能輕為解決,而當以研究為要也。”222可謂承襲當年《論文章之意義暨其使命因及中國近時論文之失》所云“夫小說為物,務在託意寫誠而足以移人情,文章也,亦藝術也”,不過更深入了;由此進而提倡“人的文學”,只是一步之遙。而另一處所說:“中國則猶在元始時代,仍猶市井平話,以凡眾知識為標準,故其書多蕪穢。蓋社會中之不肖者,恆多於賢,使務為悅俗,以一般趣味為主,則自降而愈下。流弊所至,有不可免者。因以害及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