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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老師那裡也是我的不是,我不知道如何替自己分辨,顯得無所適從。

後來的情況就是,S只要想在臺上,那個講臺就是她的,S不想上臺了,我就得上臺去,完全憑S的一時興趣,我只能做她的陪襯人任她擺佈,兒時的早讀課竟然成了我的煉獄。

可能已經看出我沒有什麼反抗能力吧,S極力在各個方面打壓我。我只好儘量迴避她,不去看她的臉色。問題是同在一個班級,又是那麼一個小天地,躲得開嗎?S執意要做出一付理直氣壯的樣子,常常拉開一個進攻的架勢,身後總是有幾個擁護者,我不知道自己什麼地方開罪了她(她是在挑戰“名人”嗎?)。其實現在想想小孩子是最勢力眼、最崇拜暴力的,同學中誰最能打、誰最能鬧,小朋友們就會去討好他(她)。

S對我實行的是精神暴力,她對我一不打二不罵(我情願被她拳打腳踢),她就是從精神上打壓我。來深圳後不久,香港電視裡放“大話西遊”,看了“大話西遊”,我一下子明白了這個道理。在“大話西遊”裡,唐僧被妖怪捉去,綁在柱子上,一左一右兩個小妖看守他。在身體暴力方面,唐僧是受害者——他被五花大綁,不久還可能被妖怪們吃掉;而在精神暴力方面,唐僧顯然佔了上風——面對沒完沒了囉嗦的唐僧,兩個看守實在難以忍受,相繼自殺身亡。

我絕對能體會到兩個小妖的痛苦,當年的我常常有背起書包又不想去學校的念頭。

很多年以後,我在一本書裡看到這樣一段話:“必要的捍衛是對自己的關懷,一味地謙讓會助長對方的無教養,破壞人際交往的互利原則。”

那時候我真的不懂,只想著忍讓,不要和她針鋒相對。可是到底要怎樣捍衛才合適?直到今天我也沒想出什麼好辦法來捍衛自己。是捍衛自己上臺帶讀的權利,還是捍衛自己不上臺帶讀的權利?這讓我想到了“兩桃殺三士”的典故,懷疑起老師的動機來。本來就是嘛,一個早讀也就20分鐘,值得任命兩個“帶讀官”嗎?

有一天,我為這事很不開心,就告訴了媽媽(如果我有一個哥哥或者姐姐,哪怕是妹妹或弟弟,我都不會告訴媽媽,我會讓他們幫我去收拾她!有點暴力思想吧?),不料,媽媽聽了後半天也沒說話,說出的第一句話竟然是:怎麼會有這麼刁鑽古怪的小孩!看得出媽媽也無可奈何。從這件事我知道了,大人也不是什麼問題都能解決。

媽媽就和我談心:生活中總是有一些不可理喻的事,用通常的辦法根本沒法解決。你遇到的事說開來一點意思都沒有,她本來做的就是沒有道理的事,她執意要和你作對,你跟她講道理也是講不清的,只會引來更多的煩惱。媽媽還告訴我,說自己和S的媽媽是大學同學,S的媽媽是一個非常溫和善良的人。媽媽希望不要因為孩子而與老同學產生矛盾。媽媽中心的意思就是讓我忍了。

其實,媽媽看人也有不準的時候,前幾年我聽人說,S的媽媽因為職稱的事與同事鬧得不可開交,S也算是家學淵源吧。

人哪,就是這樣,沒有利害衝突時都是一團和氣的、禮貌的、有教養的。

所謂禮貌是指言語動作謙虛恭敬的表現。

所謂教養是指一般文化和品德的修養。

禮貌是外在的、表面的,是經過訓練和刻意就可以裝出來的。而教養是發自內心的,有環境、教育、經歷等結合成的內在素質。也就是說,一個人有禮貌,討人喜歡,但他可能內在是自私虛偽的。但當說一個人有教養時,不僅說明他的外在行為,而且還說明這個人的內涵、道德品質是好的。

不是命運總捉弄不幸的人,而是命運總捉弄善良和有教養的人,善良的人才容易成為不幸的人。

同樣的事在初中也發生過,我在做班長的同時,還做著校文藝部的部長,還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