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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底下的墊被的下層。”至於莎菲女士後來之所以又擴大了指定讀者範圍,系因“葦弟近來非常誤解我,以致常常使得他自己不安,而又常常波及我……我無法了,只好把我的日記給他看。讓他知道他在我的心裡是怎樣的無希望,並知道我是如何涼薄的反反覆覆的不足愛的女人……”

博 客(2)

人為什麼要寫日記( 部落格 )?答案也有兩種:一、心裡有話但不方便跟別人說。託翁嘗言:“每個人的精神生活是這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秘密,別人不該對它有任何要求。”又借《 復活 》裡聶赫留朵夫的行為加以佐證:“這天聶赫留朵夫探監始終沒有成功,就回家了。想到明天將同瑪絲洛娃見面,聶赫留朵夫心情十分激動……內心好半天不能平靜。他一回到家裡,立刻拿出他好久沒有動過的日記本,唸了幾段,就寫了下面這些話:‘兩年沒有記日記,原以為再也不會幹這種孩子氣的玩意兒了。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孩子氣的玩意兒,而是同自己談話,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聖潔的我談話。這個我長期沉睡不醒,因此我沒有一個人可以交談……主哇,你幫助我!’”

其二,心裡有話,不方便或不捨得跟自己說或只跟自己一個人說。如“專以示人”的曾國藩、胡適之日記,又如《 圍城 》裡的方�翁“……精神上的顧影自憐使他寫自傳、寫日記,好比女人穿中西各色春夏秋冬的服裝,做出支頤扭頸、行立坐臥種種姿態,照成一張張送人留念的照相。這些記載從各個方面,各種事實來證明方�翁的高人一等。朋友來了,�翁常把日記給他們看……”。

部落格作為一種電子版的私人日記,性質上介乎於“既可以給你看,也可以不給你看”之間。技術上,日記的主人牢牢掌握著隨時向訪問者關閉或者開放的權利;動機上,則遊走於“給人看”和“給上帝看”,甚至可以培育出“沒話找話”的精神境界。不論是把有價值的毀壞給“蘊姊”們看還是把無價值的撕破給“葦弟”們看,部落格們都玩得得心應手。

非但如此,“評論”、“留言”以及部落格主人對以上兩者的回覆,更開創出人類日記史上空前變態的局面,即偷窺和被偷窺雙方可以進行持續的討論。這種局面已經非常接近齊澤克對“受虐狂態度的基本悖論”的描述:“當他們最終完成嚴格意義的性受虐狂遊戲時,性受虐狂經常地保持一種反思性的距離;他永遠不會真正地付出自己的感情或者完全地在遊戲中放任自己;在遊戲中,他能夠突然採取導演的姿態,發出準確的指令( 在這個點上多加一點壓力,重複那個動作…… ),從而絲毫不‘破壞幻覺’。一旦遊戲結束,性受虐狂者會重新採取一種令人尊敬的資產階級的態度並且開始用一種平常的、事務性的方式同至高無上的貴夫人談話:‘謝謝你的幫忙。下個禮拜同一時間見?’” ( 齊澤克《 快感大轉移——婦女和因果性六論 》)

為了不至於陷入這種過於激情化的悖論,我通常不回覆任何評論和留言,目的就是為了保持這個遊戲的好玩,即:“我知道你在偷窺,但是我假裝不知道——我認為,這就是部落格、尤其是莊雅婷這類部落格的終極樂趣所在。這種快樂,只會抱怨“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後看我寫日記,就減少了、破壞了我的真實性”的托爾斯泰們永遠體會不到。每一次看部落格和寫部落格的時候,我的耳邊都會響起李嘉欣在《 墮落天使 》裡的這一段旁白:“看一個人丟掉的垃圾,你會很容易知道他最近做過什麼事。每次他都會來這個酒吧,看來很喜歡這裡的清靜。有時,我會坐在他坐過的位子上,因為這樣,我好像感覺和他在一起……我是一個很現實的人,我知道怎樣可以讓自己更加快樂。”

我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