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只有“酒或咖啡”二老童子堅貞地枯坐在側?
直到有一天,“紅酒幫”某要員於飯後不經意地向我提到,原來在他們看來,就連雪茄也只是一種離席後的“下酒”之物時,我的心理失衡終於達到了頂點。然而,正所謂“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突然間竟有了一種頓悟,甚至開始產生了一些不妨稱之為“理解”的東西。
牛排、乳豬、龍蝦、鮑魚、生蠔、鵝肝、芝士……哼哼,不錯,全都是好東西。人在把世上的好東西攬入懷中或吃進肚子裡之際,但凡這人自己也可勉強歸入“好東西”之類,罪惡感多少都會有一些的。好在這種罪惡感並非先天,故最佳的舒緩或麻痺之道,可能就是將它們一概視之為“下酒菜”,在“品酒”這一文化的、技術性的名義掩護下一逞饞癆之輕狂。
靈與肉
某年某月某一天,李太白先生嘗獨飲於月下:“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 月下獨酌 》)
花酒,月酒,影子酒——這酒喝的,有境界,夠熱鬧,花下酒,月下酒,影子下酒,玩的就是3P。不過,李白大部分飲酒場面裡下酒之物,於滋於味其實並不都寡淡至此。比較常見的情形是:“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可見月亮什麼的終究還是假的,虛晃一槍,真正的下酒之物,最後還是得結結實實地落實在肉上。
紅黃清白濁,不管你好的是哪一口,無可否認的是,最高雅和最通俗的下酒菜,都是肉。吃香喝辣,辣的未必是酒,香的一定是肉。在這一層的關係裡面,肉就是肉,而酒則是吃喝之“靈”,靈肉結合之際,酣暢之境便油然而至矣。
知識分子如此,粗人概莫能外。兩者即使彼此看不順眼,至少還能做成酒肉朋友。當然後者如梁山泊好漢者,大塊吃肉大碗喝酒,一旦發起火來,就免不了要換換口味改以人肉下酒,正如知識分子一旦來了靈感,也會《 漢書 》下酒,花月下酒,胡天胡地一番。《 水滸傳 》第40回裡宋江智取無為軍張順活捉黃文炳:“晁蓋道:‘說得是。’教:‘取把尖刀來,就討盆炭火來,細細地割這廝,燒來下酒與我賢弟消這怨氣!’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掇攛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下 酒(2)
“炙”就是燒烤,這種下酒之物,李白肯定也是好的。不過與李白相比,李逵顯然是粗人中之粗人,但是於喝酒吃肉之道,雖不曉得舉杯邀月這等細活,卻也堪稱粗中有細。就連以人肉下酒,分明也講究個對內臟和肌肉部分做分別處理:“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好漢看醒酒湯。”
就下酒而言,腿肉和心肝似乎各有各的功效。這大概也可以算是一種另類的靈肉結合。
對酒當歌
這是成都“詩人大廚”二毛為他的“川東老家”飯館所撰之廣告詩:
雞雜下酒,
嘈雜下酒,
人氣旺盛下酒,
白帽子廚師下酒,
青春期小姐下酒,
滷過的女朋友下酒。
雞雜或者嘈雜,詩人的下酒之物實在是夠雜的了。事實上,在中國男人的傳統境界裡,最高等級的下酒之物,既不是食物,也不是另一種酒,而是另一個人。就實際情況來看並且以二毛的廣告詩為例,那個人通常都屬於該詩的最後兩行所提到的那種——當然,這裡的“以人下酒”指的並不是真的把人剁巴剁巴煮煮吃了。例如,林語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