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究竟是為了名利,還是為了夢想。如果說為了名利的話,某嫣貌似並不需要這些東西,因為寫書能給她的,其實並不多。而至於夢想……厄(思考半個小時),或許有吧。其實我覺得,某嫣寫東西,單純的是想表達出一種慾望,一種將自己心裡的一個故事講述給大家聽的慾望。她想要的,並非名利,也不是什麼崇高的理想。只是想要大家的一種回應,一種認同。這是所有作者都希冀的。
隨心而來,隨筆而逝。她可以全心全意的寫出自己心裡想的東西,自己要敘述,要表達的東西。可以擔保的說,她的東西不會變質。某種意義上說,我是佩服和羨慕她的。
沒有任何的後顧之憂,單純的為興趣而書寫,這也曾是我的夢想,只是我現在已為世俗所沉淪,已經無法清靈於世了。相信許多的作者都是如此的,先為了夢想而寫,而後為了名利,而後沉淪迷失了自己,成了寫作的機器,這也是為什麼批次文出現的原因。如今某焉可以為她的興趣而寫,希望她的讀者儘量愛惜她吧。多多留言,就算是給她的鼓勵,可以讓她少犯點懶。亦算是挽救即將失足的少女。(最後這句刪掉)
最後說一些自己的希冀吧,除了希望某嫣可以給她熱愛,和熱愛她的讀者寫出更多更好的書以外。希望某嫣也可以嘗試一下長篇,因為你的人生很長,要寫的東西也太多,如果有老的一天,我怕你細數自己作品的時候,氣不夠喘。
寂寥青傘
於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晨
作者有話要說:
☆、Preface
「你剛才說什麼?你他媽再給我說一遍,再說一遍!」司令看起來很憤怒,他惡狠狠地兇道。聲音大得吊燈也晃上三個晃。他抬起一隻腳,似乎準備一腳踢上前方跪在地板上的短髮女孩。不過,他想了想,又換做抓住了女孩本就剩得不多的頭髮,粗魯搬起女孩的臉與自己對視,毫不留情地對著女孩狂躁地吼,「說啊!」
「我說我喜歡……」
「啪」地一聲巨響,女孩話出口一半,剩下的一半就被這囂躁如狂風暴雨的巴掌掀翻,她重心不穩,一下撲倒在地,眼眶立刻浮紅。
「同、什麼、戀?!」司令的怒火被澆了生油,更加猛烈燃燒。抬起右手,作勢要打,「你的頭髮呢?啊?一天不見,你的頭髮哪裡去了?」
「我想給她……」
「給?你給得起嗎?」司令如同聽見了全世界最搞笑的段子,無比嘲諷地狂笑兩聲,「哈哈,你以為你是誰?你還玩起角色扮演了是不是?你變成男人了怎麼回事?你喜歡女人啊?你他媽到底哪裡不正常?」司令無法收斂怒氣,這一腳還是無可避免地往女孩的手踩了上去。
「啊——」女孩的慘叫聲非常大,幾乎刺耳。她的淚水奪眶而出,求救的目光往沙發一角的母親看了過去,人說女兒是孃的心頭肉,媽媽能不能相救。事與願違,母親只知道一個勁地用餐巾紙擦著眼淚。女孩帶著嗚咽的哭腔,她心頭不甘,就苦苦懇求:「我到底哪裡做錯了,我只是喜歡她而已。」
「你可以喜歡她嗎?嗯?我看你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警衛員!」司令高喝一聲。
很快,有一個揹著皮帶手槍、穿著深黑色彩制服小警衛員端著約莫擀麵杖一般粗壯的青色藤條走了進來。女孩滿臉眼淚地看著那小警衛員手中的藤條,她死死地咬著下唇,已經露出了驚嚇的神情。司令重新坐回前方的沙發,翹起二郎腿,指著跪在地板上的女孩,「給我打!蠢貨東西,丟死人!」
「嗚嗚嗚……」淚水模糊了已經燒燙的雙頰,變成股狀往下淌落,又溼又粘,非常難受。家人的拒絕和不理解,讓她遭受莫大的心靈創傷。她承受不住、也不知如何承受。就算早就心裡知道可能會發生、大概不會那麼順利,但真實到來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