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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實表明他打算和柳芳結婚。

時間接近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了,向他們這個年齡的人,談婚論嫁是合乎常理的。然而,柳芳的母親表示了反對的意見。理由是金成比柳芳小兩歲。這是柳芳她母親表示反對意見的唯一理由。而金成父母則表示了支援。

在金成看來,也許柳芳的母親是一時想不通,可以慢慢等待一些時日。在柳芳那裡,當她母親表示了不同意的意見以及這個理由後,也是這樣想的,或許過一段時間,母親會轉變的。但她決定了,就是孃家什麼嫁妝也不給她,她也要當嫁則嫁。

我們的讀者朋友可能會不理解:柳芳怎麼會有那種觀念呢?就現今的社會環境而言,讀者這樣問是有理由的。我們改革開放三十幾年,當今的小青年們,根本不會存有柳芳當時的那種觀念了。但就在三十年前,似柳芳面臨的那樣的處境,所產生的那樣的觀念,還是大有人在的。還有一點必須補充上,那時候的社會環境決定了人們的意識。誰要是早婚早戀,單位真的不給出具結婚證明。

我們沒有必要再指責當時的社會或單位什麼了。那時候,“法”“法律”“法治”幾乎叫做不存在。不像今天,我們有法可依了。當然,我們社會的一切也不完全至善至美。我們只是站在今天而談過去。

花開的季節來到了,太陽照暖了大地。鴿子、小鳥也好,青草、樹木也罷,在這樣的春光裡,都是興高采烈的。惟獨有些人,卻要折磨自己也折磨別人。柳芳的母親也不知道是礙於尊嚴還是真心愛她的女兒,固執著己見。她甚至提出了柳芳每天下班必須於幾點鐘到家的無理要求。在這一點上,柳芳的父親與柳芳的母親表現出了不同的態度。但他主不了事。為了不讓矛盾激化,柳芳是按照她母親規定的時間回家的。然而,思戀是難捱的。特別當春天來到,萬物生機盎然的時候。

有一天,母女間的衝突升級了。因為柳芳找她母親要戶口本,提出要和金成辦結婚登記手續。她母親把戶口本藏起來了,在這種時刻,她實在壓抑不住內心的火氣了。對她母親說道:“您就是不給我戶口本,就能夠阻攔我們在一起了嗎?”

“你不要臉,有本事你現在就給我滾。”

“這可是您說的,我現在就走。”說著,她走了出來。

“你永遠別回來。”屋裡在喊叫。她聽得到,但她義無反顧地走到金成家裡去了。那時候,她只有一個念頭:快點見到他。

金成曾經問過柳芳,要不要他親自去一趟她母親面前,把話說明白。她表示,如果現在去,她母親會刺激他,沒什麼結果的。他聽從了她的話,沒有馬上親自去。然而,他真的想她,特別是想和他在一起。

當她來到金成家的時候,金成沒在家。我們知道,此時金成的父母已經接受了這個未來的兒媳。她的神色讓人一看就知道有什麼事發生了。她沒有馬上說她同她母親發生的衝突。只是問金成什麼時候回來。

這時候的金成正在忙一件事,玉華不知道什麼原因,忽然在工作單位工作的時候暈倒了。他和同事把她送到了醫院,進行了檢查。醫生的意見是檢查後要留在觀察室在看看發展,具體因為什麼原因,還沒得出確切的結果。金成讓看玉華清醒些了,便問玉華家的住址,然後找人通知她的家屬來醫院。他只能守在玉華這裡,一是因為總是要有人同醫生聯絡的,再就是玉華這裡也不能離開人。有些事,他畢竟能做點主。

當玉華的妹妹和她母親到醫院的時候,金成正坐在玉華病床的旁邊。他們倆個在低聲談著什麼。他見到過玉英,趕緊站起身來。

“這是怎麼回事啊?”玉華的母親看著女兒著急地問道。

“這是阿姨吧?醫生現在還沒說清病因,來您坐。”金成說。

“媽媽,這是我姐單位的金成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