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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部分

他以馬默主審,原也是想著馬默與石越的那點淵源,不料這馬默竟然全不認賬。

“忠正軍節度使王審琦與太祖皇帝有舊,為殿前都指揮使。禁中大火,審琦不待召領兵入救,臺諫官劾之,太祖皇帝對王審琦言:‘汝不待召以兵入衛,忠也;臺諫有言,不可不行。’竟罷歸壽州本鎮。祖宗家法如此。”

趙頊聽到馬默竟然抬出太祖皇帝來,不由得做聲不得。

卻聽石得一又說道:“唐康、田烈武率兵平叛,確是忠臣。然其又擅殺叛卒,軍法:賊軍棄杖來降而輒殺者斬。雖渭南叛卒,是不是軍法所謂‘賊軍’,諸位大人頗有爭議。然馬處厚以為:縱其不是軍法所謂‘賊軍’,以祖宗故事——凡歲飢時,強民相率持杖劫人倉廩,論法應棄市,然每具獄上聞,輒貸其死。真宗時,蔡州民三百一十八人有罪,皆當死。知州張榮、推官江嗣宗議取為首者杖脊,餘悉論杖罪。真宗皇帝下詔褒之。祖宗以人命至重,若非情理深害者,悉皆免死,此為祖宗立法之深意。渭南叛卒可比此例,其雖有罪,一則有司未定其罪;二則即使論罪,法雖論死,其實止當刺配。縱使擅殺刺配囚徒,其罪非淺,況唐康、李渾所為。惟念唐康素有功績,且其擅髮禁軍平叛,所為者社稷;擅殺叛卒,亦屬事出有因,故從輕議處,乞發落某州編管。田烈武雖未涉擅殺之事,然其罪亦非止擅發兵而已,其奉軍令赴益州平叛,非尋常駐軍可比。田烈武軍令在身,而中道擅違節度,論法當斬。惟其所為皆出公心,且未釀大禍,平叛渭南,於社稷亦不得謂無功,以法則處絞罰。然恩自上出,亦乞陛下寬宥之。惟李渾之罪最重,且身為軍法官,更當罪加一等。其罪在不赦,定斬刑。只高遵惠之罪輕……”

石得一轉述馬默定刑的理由,竟讓趙頊半晌說不出話來。他也知道,宋朝的制度,如果法官論刑不當,是要受到懲罰的。馬默主審這麼大的案子,又是在朝野中極具爭議,若是沒有充足的理由,他怎麼敢輕易定讞?

“依奴才看,此案朝廷必定還會有爭論的……”石得一揣測皇帝的心意,小心翼翼地說道,“朝野的議論,還是以為唐康、田烈武有功無罪的居多。不過,三司會審的定罪,亦有其道理,朝廷大力整肅軍紀,若以為事後有功便可以抵罪,會大開僥倖之門。”

“朕以為還是重了些。”趙頊沉吟了一會,終於搖了搖頭,道:“馬默自己也說,叛卒多半也只是刺配之罪。這些人無父無君,犯上作亂,朝廷還要會上天有好生之德,留其一條生路。田、李之輩,忠君為國,反要論死,朕要讓天下人怎麼想?”

“陛下英明。”

“朕以為定罪不當,明日馬默的摺子遞進來後,便下兩府、臺諫、翰林學士、知制誥雜議。”

第三卷 《燕雲》 第五章 東風未肯入東門(一)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07…11…16 8:30:21 本章字數:11092

唐康、田烈武案審結,皇帝下兩府臺諫學士院雜議,渭南兵變案也隨之正式公告天下,坊間流傳的謠言得到官方的證實,頓時天下震動。報紙在傳播資訊方面,發揮了難以想象的作用——隨著新義報、汴京新聞、西京評論、海事商報、秦報的發行,渭南兵變的整個過程被詳細地報道給大宋各大城市的市民們,結果引發了趙頊完全預想不到的波瀾——儘管趙頊已經與政事堂商議下詔免除渭南五年的賦稅,命令陝西路妥善安葬死難軍民,又召集了三百多名高僧前往渭南唸經超度冤魂,但宋廷君臣依然低估了此事對普通士大夫與市民的衝擊。禁軍與武人的形象,原本經由石越苦心經營,再加上伐夏的巨大勝利,已經大為改觀,可以說自唐末以來從未有這麼好過。然經此一事,卻不免再次受到嚴重的損害。朝野清議對雄武二軍的鞭撻,不可避免地殃及池魚,對武人固有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