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美子的意思。
原來久美子的日本護照在國際上行走時,很多國家和地區是不需要簽證的。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對方的國家接受,這邊在機場買了機票就走。當然,到了當地國之後,也是要申報入境目的和入境時間的,但只要不違反法律,或者幹些與身份不符的事情,都可以自由出入,方便的很。而像我的護照,基本上要事先申請簽證,報上目的,某些時候還需要對方的邀請。與久美子相比起來,做不到像她那樣的“自由”;即使下個禮拜想找個休息天去探望她的父母,也無法說走就走,事先得有一個準備和報批的過程。
我第一次去日本的時候,就是松岡先生的會社發出的工作邀請,入境的名頭是“因公出差”,而且也嚴格規定了滯留時期,多超出一秒都屬於違法滯留,是要涉及法律問題的。當然諸如此類的“出差”、“學術交流”、“訪問”等名目還有許多,都大概可以歸列為一類;除此之外,私人要去日本的話,再就是“探親”,這個也很容易拿到簽證。
“你看,這是我在網上查到的。”
久美子將她在日本出入國管理局的網頁上列印出來的資料交給我看,而且還專門詢問了知曉這一情況的日本朋友。
“如果現在咱倆是法律上承認的婚姻關係,那麼去九州的家探親就挺容易,手續也不是很難。”
核心就在這個“法律”二字。什麼是法律,也就是說我和久美子要去中國的相關部門登記領取有法律效力的結婚證,然後再到日本駐華機構登記,這樣才算在法律上得到了兩國政府的承認,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際通婚。這一手續完成後,我如果申請和久美子回日本她的老家探親的話,那麼手續就相對的方便簡捷,只要我們是真夫妻。
“話是這麼說,但……”
久美子的這個主意雖然是好心,理論上也極為完美,但現實情況是存在一個本質上的缺陷:我們是幹什麼去的?
我之所以“費勁”去日本拜見久美子的父母,不就是要向他們報告我和久美子的事情嘛,是去討要對方父母的同意和首肯的。怎能在這邊把法律手續走完了,再顛顛地去見人家父母,豈不是弄顛倒了,整扭勁了。雖然只是個一層窗戶紙的問題,什麼時候捅破都無所謂,但我的心裡還是有些不得勁,覺得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出此下策。
“那樣有些先斬後奏了。”
久美子眨著眼睛聽不懂這個成語。我就向她解釋這樣一來她的父母是不是就會不高興了,有些沒有尊重老人的不禮貌。
“嗯……說不是問題,也不成問題,但也好像確實有些不妥。”
久美子也有些拿不準,也感覺不能把步子跨得那麼大,一下子把自己的父母甩得那麼遠,以後雙方不好相見。
“不是還有其他的選擇嗎,像旅遊簽證之類的,實在不行就跟個團去得了,走大眾化路線。”其實我這是信口開河,自己也搞不清楚這種方法是否可取。
唉,找了一個日本媳婦,那真是大大地要簽證,大大地要稽核,大大地要通關。久美子要是中國人就好了,我抬腳就可以上丈母孃家去蹭飯,陪老丈人喝點兒小酒也不用買機票,上了公交車隨便地劃IC卡也是怡然。。 最好的txt下載網
六十三下 崇高理想倍感嘆 跨洋越海提親傳
經過一番博弈和努力之後,我的九州之行終於有了眉目,久美子的父母,我的日本老丈人、丈母孃也終於得以在日本與我會面,為了一句遲來的報告。
這些都得感謝久美子那唯一的親弟弟,若不是他要去非洲搞什麼人道主義支援,我還遲遲下不了去日本九州的決心呢。
“什麼?!去非洲?”
久美子對我說即使我不跟著她回日本,她也得回去,因為她的親弟弟要去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