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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破嘍,這不,裡面還得墊上布條。”介紹完手上的刑具之後,那個人順便又把腳上的刑具介紹了一番,原來他往腳踝上纏布條,是怕腳銬磨腳。

“你說這都是誰琢磨出來的,還挺簡單實用!”洪濤看明白之後,不由得讚歎起這些警察來了,東西看著很粗糙,一點不美觀,但是比那些亮閃閃的手銬可要管用多了,除非你有電動工具,否則就算給你一根鋸條,拇指粗的鋼條,而且還是圓的,估計一時半會也鋸不開。就算你鋸開一個也沒用,拖著十多斤重的鐵鏈子你還是跑不快,而且還能傷害你的身體,真是大智慧啊!

那個人很愛說話,估計他在這裡待的這幾個月裡,也沒人願意陪他說話,憋悶壞了。這回碰上洪濤這麼一個也喜歡講話的,他都有點滔滔不絕了,只要是洪濤感興趣的話題,他知道的都會說個一清二楚。

比如說他為什麼會在看守所裡,洪濤也是這麼問他的,有那麼多監獄不去,幹嘛要在這裡受罪呢?其實這個問題就屬於洪濤無知了,不光是洪濤無知,恐怕大多數人都是這麼認為的,犯人就該關監獄嘛!

其實不然,不管是哪座監獄,都不會關押被判死刑的犯人,除非你是死緩,那基本也就和無期差不多,因為過幾年之後,只要你不亂折騰,死緩就會改成無期,然後再過幾年,無期改成了二十年或者十五年有期,所以說判死緩就等於是判了一個有期徒刑,唯一的區別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除了你要當官之外,這個政治權利是啥很多人都不知道吧?所以剝奪不剝奪也沒啥大用。

但你只要是被判了死刑,那你就只能在看守所的死囚號裡等待終審結果了,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判了死刑,不管你上訴不上訴,都要經過高法重新稽核一遍。從這天起,你就得戴上這身行頭,天天坐在這裡受罪了,一直到被執行為止,都是在看守所裡待著的,至於為什麼要這樣設計,那個人也不清楚。

至於說到人道不人道的問題,這玩意得看你站在什麼立場上看待問題,而且這個問題太大,全世界都在爭論,所以這裡就不廢話了。反正洪濤覺得如果讓他琢磨,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可想,假如不這樣對待死刑犯,那他們自殺了咋辦?總不能造出一個棉花球把他們包起來吧?而且還不能安排人和他們住一起,誰願意、誰敢和一個弄死好幾個人的瘋子住在一起呢?晚上還敢睡覺嗎?要是那樣的話,一天頂一年估計都沒人敢來盯著他們。

要是問洪濤他恨這些殺人犯嗎?洪濤還真恨不起來,不是他沒正義感,而是你和他們相處一段時間之後,並沒覺出來他們和平常人有什麼不同。恨這種感覺,不是憑空就能來的,總得經過一些感受才成,你說兩個人沒事兒就一起聊聊天,有時候聊得還挺和諧,這玩意想恨也恨不起來啊。如果非要說洪濤對這些人有什麼負面評價的話,洪濤覺得他們的性格層面恐怕確實有缺失,不過話也不能太絕對,你沒經歷過他們所經歷的事情,光憑一句凡事要冷靜也顯得蒼白了點兒。

幾天之後,洪濤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因為什麼進來的,他其實沒殺人,什麼弄死四個人,這都是他說著玩嚇唬洪濤的。他是因為貪汙罪進來的,數額特別巨大,而且還是美元,結果被單位無意中發現了,還沒等他潛逃出境,就被抓了。

這傢伙叫錢家康,原本是個天之驕子,畢業於京城的名牌大學,之後就順利的進入了大國企。由於業務熟練,學歷也硬氣,還被保送出國進修了兩年,回來之後更被委以重任,專門負責單位的進出口業務,經常來往於香港和歐洲之間,也算是風光無限了吧。

在他三十歲的時候,他無意中進了一回國外的賭場,結果完蛋了,到不是輸了,而是贏了,還贏了不少,但就是因為這次偶然的經歷,他迷上了賭博。你說你就用自己家錢賭吧,他還覺得不過癮,剛開始是虛報開銷,稍微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