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是宜調足太陽下也。
少商與右商。調右手太陽下。
此以少商與右商調手太陽者。即左徵少徵之調手陽明。乃互相交通之義。
桎羽與眾羽。調右足太陽下。
前章曰。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今皆調足太陽下者。太陽之氣。從下而上也。
少宮與太宮。調右足陽明下。
前章雲。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樞樞然。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調之下者陰陽血氣。皆從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從下。蓋以下而通於上也。手多從上。蓋以上而通於下也。陰陽血氣。上下環轉之無端也。
判角與少角。調右足少陽下。
前章雲。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夫半謂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左角。 角判角。而無少角。恐傳寫之誤耳。倪仲宣曰。下文亦無少角。
商與上商。調右足陽明下。
商主手陽明大腸。上商主手太陰肺。足陽明者胃腑之經氣也。此以手太陰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血氣生於胃腑水谷之精也。谷入於胃。乃傳之肺。蓋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
還循胃口。上膈屬肺。肺與大腸之血氣。皆從胃腑始出。而行於手太陰陽明之經。故 商與上商。
調足陽明也。倪仲宣曰。臟腑通連者曰下。
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
商。手陽明大腸也。足太陽者。膀胱水府也。營衛生會篇曰。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是大腸與膀胱。並屬下焦。
而交相通貫者也。是以 商而調之足太陽下者。以腑氣之交通於下也。上角應足厥陰肝經。五臟之脈絡。皆不上循頭面。惟足厥陰之脈。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足太陽之脈。與督脈會於目之睛明。而上額交巔。是足太陽與督脈厥陰。會於目而交於額也。是以上角而調之足太陽下。蓋血氣津液。主於腸胃之下也。按此節論調手足之三陽。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陽而調之手陽明者。
有手陽明而調之手太陽者。有手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有足厥陰而調之足太陽者。陰陽之血氣。各有分部。而調治錯綜。抑經氣之交通。或魯魚之舛誤。姑從臆見箋疏。以俟後賢參正。仇汝霖曰。此節論調左右太少之血氣。比手足之三陽。而不涉於五音之三陰。今以上商上角論調於後者。謂血氣之生始也。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於胃。乃傳之肺。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交於督脈。復循腹裡。下注於肺中。是以論調上商之手太陰。上角之足厥陰者。謂血氣之營於臟腑十二經脈之中。而滲注於外也。張子所謂魯魚之誤者。
疑辭也。且前後不從本經之調治者。計什有一條。豈差誤之過半耶。學人當從氣交中求之。
上徵與右徵同。谷麥。畜羊。果杏。手少陰。髒心。色赤。味苦。時夏。
此節以五穀五畜五果之五味。調養五音之人。及二十五變之人。蓋左右太少者。從五音之所變也。上徵者。手少陰之人也。右徵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陽之人也。上徵與右徵同者。舉一而概四也。蓋四變之人。本於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調五音。而四變之人。亦調之以此五味也。麥成於夏。
火之谷也。巳午未會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經雲。五穀為養。五果為助。
五畜為益。夫血歸形。氣歸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變之形。不足者當補之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