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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光緒癸未之春,餘自朝鮮乞假旋里,道出揚州西鄉之大儀鎮。日尚未落,荒村無可與語。門外停小轎一乘,問其為誰?則天長縣署之幕友陸姓,先我半刻至者。住對屋,門懸一簾,餘意此可為時談伴矣。甫掀簾,將與問訊,其人遽起閉戶相拒。餘愕然而退,以為世間乃有此不通情理之人。比至盱眙,哄傳天長陸師爺男化為女事。據言此人年已五十,頎而有須。忽一日,須盡脫去,同署諸人皆以為其剃鬚也。後見廁中多天癸血紙,又見其不能植身便溺。遂譁然疑之,爭欲逼其就浴驗之。陸遂不能自安,寓書居停(天長縣令),自認天譴,即日告辭云云。其居停亦頗聞之,優給川貲,且言不便面別。是日吾所遇者,蓋其出署之第一日也。怪事怪事。

在歷代男子化女的事件中,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明代隆慶年間山西李良雨化女一事,連明史都有記載,時人的筆記也比較詳細,我們不妨先來看《穀山筆麈》上的說法:

隆慶三年(1569年),山西靜樂縣丈夫李良雨為人傭工,與其儕同宿。一夕,化為女子,其儕狎之,遂為夫婦。守臣以聞,良雨自縊死。

那麼這個李良雨好像和別的兩性人也沒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在當時會引起很大的反響,甚至明代的小說家陸人龍還把故事收錄到自己的小說集《型世言》當中呢?下面是陸人龍對李良雨事件的點評,他說:

如今世上有一種孌童,修眉曼臉,媚骨柔腸,與女爭寵,這便是少年中女子;有一種佞人,和言婉氣,順旨承歡,渾身雌骨,這便是男子中婦人。又有一種躬踽步,趨羶赴炎,滿腔媚想,這便是衿紳中妾媵。何消得裂去衣冠,換作簪襖?何消得脫卻鬚眉,塗上脂粉?但舉世習為妖淫,天必定與他一個端兆。……我朝自這幹閹奴王振、汪直、劉瑾與馮保,不雄不雌的在那邊亂政。因有這小人磕頭掇腳、搽脂畫粉去奉承著他,昔人道的舉朝皆妾婦也。上天以災異示人,此隆慶年間有李良雨一事。

可見這是將男子化女之事和時政朝局掛上鉤了。不過這也算是自西漢以來的傳統,一代易學大師京房就在《易傳》中認為:“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而同期的《春秋》緯之一《春秋潛潭巴》亦謂:“小人聚,天子弱,則丈夫化為女子。賢人去位,天子獨居,則女化為丈夫。”總之,還是天人感應的那一套了。

性的歷程 第三章:貴族帝國時代的性文化(隋唐五代時期) 掌故(3)

在古人眼中,最強悍的兩性人則是能夠時男時女。什麼叫做時男時女?就是一個人的身上,同時兼有女性的*和男性的*,早在宋代的《重刊補註洗冤錄集證》中就有一條這樣的記載:

吳縣民馬允升妻王氏與金三觀妻週四姐奸宿一案。驗訊週四姐產門內從小生有軟肉樁一條,與丈夫*並不關礙。肉樁舉發即伸出,長有二三寸,粗如大指,可與婦人通姦。

中國現存最早的案例選編《疑獄集》上說道:

宋鹹淳間,浙人寓江西。招一尼教其女刺繡,女忽有娠。父母究問,曰:“尼也。”父母怪之,曰:“尼與同寢,常言夫婦鹹恆事。時偶動心,尼曰:‘妾有二形,逢陽則女,逢陰則男。’揣之則儼然男子也,遂數與合。”父母聞官,尼不服,驗之無狀。至於憲司,時翁丹山會作憲,亦莫能明。某官曰:“昔端平丙申年,廣州尼董師秀有姿色,偶有欲濫之者,揣其陰,男子也。事聞於官,驗之,女也。一坐婆曰:‘令仰臥,以鹽肉水漬其陰,令犬舐之。’已而陰中果露男形。”如其說驗,果然,遂處死。

這個故事後來經明代才子凌濛初的改寫,收入《初刻拍案驚奇》,至今讀起來還讓人驚歎。在明清小說中,這些時男時女的兩性人往往被描繪成邪淫之徒,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