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手法和卡薩諾瓦很相似,不過其水平遠不如卡薩諾瓦。但是,此書的真實性似無可懷疑,因為,作者花了大約1100英鎊(這在當時是一筆鉅款)秘密地印了20至30冊。可是,這本書作為某一時代社會現象的真實記錄,已逐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這20至30冊書產生了重大影響。很久以後,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1923年,在巴黎首次出版了此書的法文譯本,1930年又重新發行此書。
第三本自傳體小說是弗蘭克·哈里斯寫的《我的生活與愛情》,它出現在19世紀末。這本書中有些描寫性的章節是單獨印刷出版,並單獨計算頁碼的,儘管作者採取瞭如此周全的分開出書的辦法,此書仍使他過去的崇拜者和朋友為此大為震驚。
第五章 百花齊放的性文藝 歐洲近代性文學5
從哈里斯的《我的生活與愛情》看來,這個人的“生活”和“愛情”和塞倫的《人生沉浮》以及佚名作者的《我的秘密生活》一樣,都是很不足取的,如果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概括他們的生活內容,那就是放蕩,玩弄女性,甚至還有些怪僻、變態,讀他們的書只能主要是瞭解那個時代、那個社會的風土人情以及中產階級在性方面的放縱和醜惡。
在這一時期,又出現了一本著名的性小說《披獸皮的維納斯》。此書重點描寫性變態,堪與上一個世紀沙德的作品媲美。這本書形式上是小說,但在內容上有很大程度的自傳成分。作者是薩克爾·馬索。
這部小說的內容梗概是:年輕富有的地主塞弗林甘願做情婦旺達的奴隸,並鼓勵她把自己捆綁起來進行鞭撻。心狠手辣的旺達親自去商店選了一條沉重的打狗鞭,用旺達的話來形容,“有點像俄國人懲罰農奴用的那種鞭子”。每當旺達鞭撻塞弗林時,她還要披上一塊獸皮。後來,塞弗林答應情婦的要求,化名格利高裡,以僕人的身份陪她旅遊歐洲。在佛羅倫薩,他們簽訂了一份契約,塞弗林正式承認完全、徹底地接受她的奴役,隨時隨地聽憑她懲罰;而她的義務則是“凡以主奴關係出現時應披上獸皮,以保證施加懲罰時更加殘酷”。小說的結局是旺達另尋新歡,投入了一個英俊的希臘人的懷抱,分手前她對塞弗林實施了一頓空前殘酷的鞭撻,不過這回不是旺達親自動手,而是那個希臘人實施的。不久以後,旺達給她的舊情人寄來一張她身穿貂皮衣、手執皮鞭的照片,以提醒他莫忘昔日,並附信寫道:“但願我的鞭子已將你治癒,這種療法固然殘忍,但卻能消除頑疾。”塞弗林對此甚有同感,因為他已確實被治癒了。
在小說的最後一段,薩克爾·馬索道出了該書的主旨:
我想說明的是,無論是從上帝創造女人的初衷看,還是從現實生活中男人對待女人的態度看,女人似乎總是男人的敵對面,她要麼是奴隸,要麼是暴君,而絕不是男人的伴侶。只有透過接受教育和參加工作,女人才能贏得同男人平等的地位,從而把握住自己的權利,同男人形成真正的伴侶關係。可嘆現實遠非如此,我們只能是要麼作鐵錘,要麼作鐵鑽,二者必居其一。至於我本人,我毫不猶豫寧做女人的奴隸,不知讀者諸君是否善解餘意。本書寓意簡單之至:誰願接受鞭笞,任他自承其苦便是!在下已深知箇中滋味,並因之而贏得了教訓……
無論是該書的內容和主題思想,當然都是一種性心理變態,該書的主要價值恐怕也只是讓人們藉此瞭解在歷史上存在過這種性心理變態,而在當前的現實生活中依然存在。
作者之所以能寫出這種作品來,是因為他自身就是個性心理變態者。研究他的生平,人們可能對保持性健康有所裨益。1836年薩克爾·馬索出生在倫貝格城(即今俄羅斯的裡沃夫城),父親是這個城市的警察局長。父母都是出身名門,父親是西班牙望族薩克爾家族的後裔,這個家族在16世紀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