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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不時立個牌坊了。”徐光濤刻薄地說楊金麗,“難道你還要他真愛上李白玲?那才叫墮落呢!那是俗人們不要臉的勾當。”

“我得走了。”我搖搖晃晃站直來,強顏歡笑,“胖白玲在等我。”

我撇下那兩個羨慕不已、吁嗟喟嘆的哥兒們,獨自走出餐廳。

走過一個街頭公用電話亭,又走過一個,走到第三個,我停下來,攥著手裡的硬幣走了進去。我撥張璐的電話號碼,手指一插進撥號盤,眼淚就流了下來,我背過身,聽著電話鈴的嘟——嘟——聲。電話鈴響了半天,她家的保姆來接電話,告訴我:“張璐不在!”我又撥了馬漢玉的電話,他也不在!

晝夜交替,我躑躅街頭,混跡人群當中,在各等小酒館裡喝的爛醉,用醉態混淆視聽,掩飾我的非人。我不敢入睡,因為夢中我總是異常清醒地和她相逢,無處藏身。不論我白天跑出多,夜晚一半眼她就栩栩如生地向我走來,我渾身如同塗滿螢光粉,在黑暗中格外醒目。我不能思考,她猶如一房屋巨大的雷達,無時無刻不在捕捉我的腦電回波,我只能象一具行屍走肉一樣麻痺著自己,終於欠精疲力竭了,酒精也不能使我象人一樣具有健康的紅潤臉色,我在人群中脫穎而出,象混養在馬群中的騾子最終被認出來一樣,難堪、惹眼地離了群。

我在做白日夢、高樓、汽車、人群遠遁了,只有那個無臉女人輕捷地向我走來,不可阻擋地走來,我血流奔湧,激動萬分,發瘋地想再次醒來,我怎麼能不認為我是在惡夢中,可我的確又是醒的。高大,黑幢幢的影子一步步逼進,籠罩住我,我象一個吹足了氣架在開水鍋上等待褪毛的豬的屍首,動彈不得。

夜晚,李白玲在高樓背面的一個垃圾堆上扶起了我,又大又黑的眼睛蒙著霧,哀傷地望著我。

“滾開!”我有氣無力地罵。

刀不說話,洶湧地流著淚。

“放開我!”我奮力掙扎,感到抓住我的那雙手,象鐵鉗一樣深深掐進了我的肉。

“我是愛你的,難道你不明白嗎?”她搖撼著我,“我不騙人,不撒謊了,你要那些錢嗎?我都給你,要不就都扔了。你看看我,好好看看我!我不是那個李白玲了,我只是個女人,一相真正愛渴望你愛的女人!”

她聲嘶力竭了,可我已經不能做出什麼反應了,臉深深隱藏在耷莠垂下的頭髮後面。她分長我的頭髮,驚恐地倒退了。月光下,出現在她面前的是一張雪白的臉,表情肌僵直,眼無瞳孔,長髮在夜空中飄舞,猶如一具毫無生氣的橡皮模擬人。

當你一旦認清事實,你就永遠無法否認,迴避,自欺欺人了。我帶著我那副慘白,發著橡皮光澤和質感的面孔走在街上,任何檢哪怕是白痴也能一眼認出我的非人。有的好心,固執的醫生將我診斷為血色素低和麵神經麻痺,認為他們可以用鐵和針治療。我也不分辨,隨他濫施醫術,有一次,我講了實情,結果被送進精神病院,從此我便緘口不語。悠哉遊哉,自得其所,漸至無慾無念,不哀不怨之佳境。

只是有一天,在嘈雜紛亂的街頭,我看到張璐喜笑顏開地從一家商店出來,身旁跟著個高大英俊的青年軍官,邊說邊笑瞳過我身旁,我的心了一下。她看了我一眼,沒認出我。

繼續和她的男友說笑著向前走去。我呆立原地,注視著她,身影一閃,消逝在人群中。

後記

李白玲於一九八三年在“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浪潮中以倒賣汽車嫌疑被拘留審查,後免於起訴釋放。次年與一外籍華人結婚,婚後移居國外。

張燕生於一九八三年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期間,以“有損國格的行為”被倌收審,同年判處勞動教養二年。

徐光濤於一九八三年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期間被捕後,關押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