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宮乾的,故云“其雖未允,知而不舉”,潛臺詞是說實為陳宮所默許,只是沒有正式下令,好方便事後撇清自己而已。
審案過程皆有記錄,最後還附有賴施畫押的供狀。程式上挑不出一點兒錯來,擱這個時代。就可以算是人證、物證俱全的鐵案了,即便穿越時空揪來狄公、包公、施公啥的,恐怕也很難翻得過來。呂布本人沒有什麼法制精神,更無斷案之能,看了這一套卷宗,內心也基本上信了個**成。姜敘判陳宮遠流之罪,無論人情還是法理,也全都說得過去,只是呂布心中尚自猶豫……
因為陳宮跟隨自己多年,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啊,實不忍棄其於邊荒之地也。所以他沉吟半晌,最終決定:“可取賴施來,使與公臺對質。”相信陳宮雖然沒有是勳那般好口才,想在對質中把自己徹底撇清還是不難的,只要能夠證明他並沒有暗示或者默許過賴施遣人行刺,那罪名不就能夠多少減輕一些嗎?
姜敘聞言,不禁在心中暗贊,是勳果然把呂布給摸透了,連這一步全都提前算中。倘若按照自己原先的計劃,直接把汙水往陳宮身上潑,恐怕呂布面前一番對質,事將再起波折,不必要呂布真的信了陳宮的撇清,只要他有一點點懷疑自己,那陳公臺就有脫身的機會啦。
終究這年月還是人治社會,尤其呂奉先又是個主觀色彩非常濃厚的長官,他所信者有罪也無罪,他所疑者無罪也有罪,靠講道理是沒用的……
所以呂布一下令,姜敘絲毫也不打磕巴,立刻俯首領命,然後出門去轉了一圈,又急匆匆地跑回來了:“賴施於獄中自盡——此皆敘之過也,請主公責罰!”
賴厚之當然不是自盡的,而是姜敘派人去解下他的褲帶,活活勒死,然後給吊在了牢房之中。這年月刑偵手段還比較原始,法醫水平也不到位,就好比昔日莒縣縣令被人縊死,偽裝自盡,只有受過後世偵探小說薰陶的是勳才能夠瞧出端倪來,這年月恐怕無此明眼之人——就算有,也不會是士大夫,更不會是呂奉先。所以姜敘坦坦地殺人滅口,完了還咬破賴施的手指,在牢壁上寫下“敗事害主,何顏苟生”八個隸字。
這下兒呂布沒轍了,死無對證啊。
倘若姜敘一口咬定陳宮是行刺的主謀,那麼再弄死賴施,不使對質,滅口跡象就太過明顯啦,就算呂布再沒腦子,也會自然起疑。可是本來就沒怎麼攀到陳宮頭上,賴施再因為牽連到長官而自殺,理由相當充分,換了主公是曹操或者是勳,或許還多轉兩回腦筋,呂奉先是沒有這般頭腦的。
因此呂布只好跟姜敘打商量:“賴施既死,公臺之罪即不顯矣,可免之乎?”姜敘早就料到呂布會這麼問,趕緊搖一搖頭:“即公臺實不知此事,其屬重罪,亦當連坐也。”就算退一萬步說,陳宮真的徹底清白,那他也要犯個監管不力之罪,免官、流放終究是跑不了的。
呂布還是下不了決心,躊躇半晌,最終擺一擺手:“可許公臺自辯。”你把賴施的供狀給陳宮看,讓他寫一份自辯狀遞上來吧。
姜敘無奈,只好領令而行。隨即當日晚間,陳宮的辯狀就呈上來了,呂布展開來一瞧,不禁是怒填胸臆啊!
本來賴施既死,那麼陳宮正好趁機撇清,說我不但沒有暗示或者默許過部下施此毒計。而且他們最初的計劃也沒有通報過我——否則便犯有知情不舉之罪——我是徹徹底底的一清二白。但問題姜敘光把賴施的供狀拿給陳宮瞧了。沒告訴他賴施已然一命歸陰。陳宮還想著要拯救自己這位心腹呢。所以他在自辯狀中,一口咬定這事兒我知道,但是給否決了,賴施也必然不敢瞞著我去獨自施行,前前後後,那全都是涼州派的陰謀!
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