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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道了。”他說,“以後就當沒有這個人,你要好好過。”

我等他繼續。

“你也知道——”他左右看看,“你一個女人帶孩子,不方便。有沒有想過再找個人?”

我搖頭:“沒有。”

“那怎麼可以?”他說,“這樣不行。這樣不行。”

“阿曉,大伯有一個朋友,也是做生意的,他有兩個兒子……”

“我有牧牧就夠了。”我說,“再婚這種事我真的不想考慮。”

我連忙拎著垃圾袋撤退。

彷彿一夜之間全世界都成了媒婆。

我去找母親:“這件事怎麼傳得這麼廣?萬一被牧牧聽到怎麼辦?”

她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早就說過,你要是怕牧牧接受不了,我去替你說。她才五歲,就算聽到,又怎麼會知道離婚是什麼意思?”

就怕人小鬼大,電視劇裡什麼都教。

我提心吊膽。

後來母親也說:“你大伯認識的那個朋友,人好,兩個兒子也好……”

我哭笑不得:“兩個兒子?媽,我不知道你有這樣開放。”

她瞪我:“你以為人家有多看得起你?”

離婚女等於被用過的一次性筷子。誰願意要誰就是大善人。

這不是蕭皇后的時代。今不如古。

我說:“我還不至於為沒男人要而哭死哭活。”

最後還是被拖去相親。

母親一路仔細交代:“他工作很忙,從省城過來一次不容易。就算不喜歡,也要……”

我打定主意,哪怕潘安再世,衛玠重生,絕不動搖。

誰知一見如故。

有多如故?好似這個人曾經天天在我眼前晃動,與我談笑,不把面目刻在我心頭誓不罷休。

母親指著對面介紹:“這是林兆。”

眼前人個子高高,西裝革履,一身世家公子味道。

姓林?

我脫口而出:“弟弟叫林徐?”

他輕輕落座,含笑點頭:“是。木小姐已經見過我弟弟?”

世界竟然可以這麼小。

我豈止見過林徐?一個六樓,一個十八樓,他上門比鄰居都勤。

“剛好認識。”我說,“我女兒的狗就是在他上班的寵物公司買的。”

我強調女兒二字,希望他聽清楚。

他卻說:“林徐從小個性叛逆,不想繼承父親的公司,大學一畢業就跑出去滿世界打工。我們都拿他沒有辦法。”

我心一沉。

——為什麼當初沒有想到?那片住宅區的房子不是剛畢業還在滿天飛的大學生可以住得起。我還心安理得差遣他上門送狗糧。

母親以為我與林兆看對眼,準備引退:“我出去接個電話。”

她匆匆走掉。

我說:“幸好有你這個做兄長的頂著。”滿腦排山倒海。

他道:“現在還是父親在掌管公司,也不需要他做什麼事。只希望他將來願意回來。”

林家兄弟是標準的兄弟。兄長彬彬有禮,弟弟活潑任性。

我看著林兆的臉,便覺得自己是在廚房裡聽林徐說狗經。

從餐廳出來後我發現母親已把車開走。

“我送你。”

我只好坐進他的車。

車裡播放著鋼琴曲。我對音樂並不精通,不知哪位大師高作。

他說:“木小姐,希望有空的時候能見見你女兒。”

我不知如何答他。

“我一直很喜歡孩子。不過也一直沒有機會。”他扭頭對我笑笑,“緣分總是差那麼一點點。”